新浪微博網(wǎng)友“警察我的夢”反映:為什么今年還有這么多的擇校生?
調查結果:2012年,我省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等七部門下發(fā)《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1]8號),進一步明確了今年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 (限人數(shù)、限分數(shù)、限錢數(shù))政策,要求各普通高中學校2012年擇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當年招收普通高中學生計劃數(shù)(不含擇校生人數(shù))的20%以下。我省對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的收費嚴格按照《關于公布取消的收費項目和降低有關收費項目標準的通知》(豫政法[2005]49號)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即省級示范性高中擇校費三年18000元,市級示范性高中擇校費三年12000元,一般性高中擇校費三年7000元。如有學?,F(xiàn)行實際標準低于該標準的,仍按學?,F(xiàn)行標準執(zhí)行。同時要求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費、旁聽、借讀、非計劃生等名義高收費招收學生,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按規(guī)定收取擇校費后,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費。學生中途轉學或退學時,學校要按學期退還相應的擇校費。嚴禁向擇校生收取贊助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等。同時要求各地在加大投入,合理調整收費標準的同時,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