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犯有"原則"說搶25元 拿到50還"找零"
目標要搶劫25元,當搶得一張面額為50元人民幣時,犯罪嫌疑人卻主動把身上的25元零錢給了被害人。浦北縣檢察院審查認為,劉某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構(gòu)成搶劫罪,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shù)額較大,同時也構(gòu)成盜竊罪。
正義網(wǎng)欽州9月7日電 目標要搶劫25元,當搶得一張面額為50元人民幣時,犯罪嫌疑人卻主動把身上的25元零錢給了被害人。9月5日,廣西欽州市浦北縣檢察院對這罕見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涉案的男子叫劉某攀,是浦北縣寨圩鎮(zhèn)一名吸毒人員。
今年4月1日17時許,劉某攀獨自一人到該縣寨圩鎮(zhèn)子厄村委獨田村舊礦山魚塘旁,右手持注射器左手持尖刀恐嚇正在釣魚的倪某華、倪某漢、倪某文3人,威脅3人給他25元錢去購買毒品, 還說不給錢就刺他們。在劉某攀恐嚇下,倪某漢把一張面額50元的紙幣給劉某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劉某攀也把他身上兩張面額10元和一張面額5元的零錢給了倪某漢。接報警后,公安民警于今年8月份將將劉某攀抓獲歸案。經(jīng)審訊,劉某攀身上的25元零錢也是搶劫得來的。
偵查期間,公安機關還查實,7月27日9時許,劉某攀為籌毒資,他在浦北縣寨圩鎮(zhèn)馬某家中的盜竊一臺豪達牌踏板摩托車。浦北縣檢察院審查認為,劉某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構(gòu)成搶劫罪,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且數(shù)額較大,同時也構(gòu)成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