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12日對“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的一審判決,與此前陜西對“表哥”楊達才的審判不提及手表的來源一樣,“房叔”多達22套房產(chǎn)的來源和處理問題也未有提及。對此主審法官解釋,房叔工資收入有能力買22套房。
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12日對“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的一審判決,與此前陜西對“表哥”楊達才的審判不提及手表的來源一樣,“房叔”多達22套房產(chǎn)的來源和處理問題也未有提及。對此主審法官解釋,房叔工資收入有能力買22套房。(9月13日《羊城晚報》)
“表哥”倒了與表無關,“房叔”倒了又與房無關。如果說這已經(jīng)讓人如鯁在喉,那么主審法官稱房叔憑工資買22套房,更給人一種“編故事都不帶這么編”的感覺。
主審法官表示,這22套房產(chǎn)大部分都是1999年到2003年所購買的?!爱斈攴績r低、不限購”是事實,但相對于工薪階層的收入,房價永遠都是“看到夠不到”。主審法官介紹,當年天河北的房價是四千到五千元一平方米,南沙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也就9萬元左右。即使這樣,22套房對于工資階層也是一個天文數(shù)字。作為處級公務員,“房叔”的工資到底有多高?
2004年7日,廣東省統(tǒng)計局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廣州市公務員的月平均工資僅為2163元。2004年9月8日,《華夏時報》一篇關于公務員收入的報道,特別以廣州天河區(qū)的處級干部為例:一個在該區(qū)機關干了5年的正處長工資和補貼,月薪可在4000左右;加上車補,則為6800元;加上其他,該處長每月的最終收入7600元;按每年13個月計,年收入為98800元;以此類推,科長的年收入大約為5.6萬,級別最低的辦事員,年薪達到3.5萬。
蔡彬是一名正處級官員,其妻曾任番禺區(qū)工商聯(lián)辦公室主任、秘書長。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當時兩人收入充其量也就在15萬元左右。即使當時天河北的房價四五千元一平米,一套房也得五六十萬元。以蔡彬夫妻二人的收入,即便買一套房也捉襟見肘,怎么可能在短短三四年間買上22套房?主審法庭稱,“作為一名處級干部,他當時的工資收入也是有能力購買這些房產(chǎn)的”。判斷到底從何而來,是否“以事實為依據(jù)”?
再以同齡人為參照。今年1月18日,廣州市政協(xié)副秘書長范松青向政協(xié)遞交提案,建議廣州要在全國率先試行公職人員家庭財產(chǎn)申報公開制度。范松青還以身作則,公開了他的家庭財產(chǎn)情況:“我們一家三口,目前僅有一套房改房,是1998年市紀委分的樓梯房,面積約74平方米,位于海聯(lián)路”。同樣是靠工資過日子,范松青的級別比蔡彬還高,范松青只有一套房改房,而蔡彬卻買得起22套房。對比一下,這正常嗎?
沒有說服不了的民眾,只有沒有說服力的證據(jù)?;蛟S,主審法官還掌握了其他一些信息,能夠支撐“房叔”買得起房,但這一切要明明白白告之民眾,讓民眾自已做出事實判斷??涩F(xiàn)在從主審法官的解釋中,根本得不出“房叔”靠工資買22套房的任何跡象。如果說“房叔”的22套房真是靠工資買的,那就意味著上面統(tǒng)計部門發(fā)布的、媒體公布的信息嚴重不實,那也意味著廣州公務員的收入已經(jīng)超乎想象。
從常識判斷,憑工資能買22套房根本就不可能。既然相關方面言之鑿鑿,就一定要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jù),最起碼能夠自圓其說。否則,很難不讓人懷疑,這是在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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