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06:48:00 來源: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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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網(wǎng)訊(記者 李瑋)未成年人騎摩托車,監(jiān)護人要受罰!昨日,鄭州一學校聯(lián)合交巡警部門,一同對學生騎摩托車情況進行管理和查處。
昨日中午12時,鄭州市隴海路與興華街交叉口一中學門口,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的便衣民警,提前在校門前停放的摩托車處布控,逮住了騎摩托車的高一學生王某。另一名高一學生自稱摩托車是自己攢錢買的,家人不知道。
隨后,民警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前來處理。20分鐘后,一學生家長李某趕來,他承認,對孩子疏于管教。
昨天半個小時,民警共查處3名駕駛小摩托車的中學生。
據(jù)該中學曾副校長介紹,學校經(jīng)常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對于違法的學生,學校也絕不姑息。同時,學校也將積極配合警方加強對學生的管理。
民警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對家長李某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另外兩位家長由于對孩子駕駛摩托車不知情,民警對他們進行了批評警告。
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大隊長王金柱表示,下一步,警方將聯(lián)合學校加強對在校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時提醒學生家長不要放任孩子騎乘機動摩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