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7 07:28: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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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華社電 韓國首都首爾高等法院16日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前國務總理韓明淑接受一企業(yè)約76萬美元政治獻金,涉嫌收受賄賂,判處兩年監(jiān)禁。
韓明淑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任總理,是韓國迄今唯一一名女性總理,現(xiàn)任主要在野黨民主黨籍國會議員。
首爾高等法院認定,韓明淑曾接受一家地方建筑企業(yè)主管8.8億韓元(約合76萬美元)的政治獻金。
2011年10月,首爾一家法院在本案一審判決中認定韓明淑無罪,但首爾高等法院認為,那家建筑企業(yè)主管的認罪證詞可信,推翻一審判決。
韓聯(lián)社報道,鑒于韓明淑現(xiàn)任議員身份,法院沒有立即羈押這名前總理。
2013年3月,首爾高等法院就韓明淑所涉另一起受賄案維持一審判決,裁定韓明淑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