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4 10:15: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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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聚焦·新開局 看轉變)
《 人民日報 》( 2013年01月04日 10 版)
本報上海1月3日電 (記者謝衛(wèi)群)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的風險警示板1月4日起正式開始運行。這是落實退市配套制度,平穩(wěn)推進退市制度改革的措施之一。此前發(fā)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暫行辦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jù)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風險警示板的股票有兩類,包括“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目前,“風險警示股票”包括23家ST公司股票和20家*ST公司股票,暫無“退市整理股票”。從2013年1月4日開始,上述43家公司的“風險警示股票”正式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還進一步說明,隨著市場的發(fā)展和上市公司情況的變化,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也將發(fā)生動態(tài)變化?!帮L險警示股票”可能增加或者減少,“退市整理股票”也可能出現(xiàn)。
據(jù)悉,風險警示板相關股票在行情顯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交易安排、市場監(jiān)控措施及交易信息公開等方面與其他股票均有所區(qū)別,投資者需特別注意:
在行情顯示方面,風險警示板的股票交易信息獨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風險警示股票”以及“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在相關股票行情中分別予以獨立顯示。
在交易安排方面,一是“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投資者只能使用限價委托,而不能使用市價委托;二是“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設置為±5%,“退市整理股票”為±10%。
在市場監(jiān)控措施方面,一是“風險警示股票”增加了一種交易異常波動情形,即“風險警示股票”當日換手率達到30%的,屬于異常波動,上交所可對其實施盤中停牌,直至當日收盤前5分鐘;二是限制單一賬戶買入數(shù)量,即單一賬戶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50萬股。
在交易信息公開方面,對于“風險警示股票”,連續(xù)3個交易日內(nèi)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上交所將分別公告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5家會員營業(yè)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對于“退市整理股票”,上交所將專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yè)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謝衛(wèi)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