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霽霏是某4S店的離職員工,因謊稱能辦下北京市購車指標、京A牌照等,實施詐騙13起,涉案金額共計549萬元。
昨日北京一中院通報,何霽霏因詐騙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百萬元“換來”假手續(xù)
受害人王某報警稱,2011年11月,其結識了何霽霏。何霽霏自稱能辦理在京購車指標及京A牌照,但需要費用。其間,他先后因支付“購買”指標費、“京A車牌費”、車輛購置稅和好處費等,一共給了何霽霏104萬元。結果使用了一段時間后,他發(fā)現(xiàn)所有的車輛手續(xù)都是假的。
2012年3月,王某將何霽霏叫來“談清楚”,并讓其司機報警。
何霽霏被控制。
北京市國稅局、北京市交管局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王某使用的所有手續(xù)是假的。
不到1年騙錢549萬
2012年3月8日,何霽霏曾任職的4S店通過多家媒體發(fā)表聲明稱,該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6日與何霽霏解除雇傭關系,何霽霏盜用該店名義并利用作廢名片騙取他人錢財,其持有的公章及訂單均系偽造。
但根據(jù)法院查實,從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2日何霽霏歸案,已經詐騙13起,詐騙金額為549萬余元。何霽霏除了謊稱能辦理京A牌照、購車指標外,還利用曾是4S店員工的身份,以購買優(yōu)惠車、收取置換車輛差價、維修費騙錢,甚至騙走一受害者一輛高檔豪車,而他提供的購車發(fā)票、提車手續(xù)等均為假的。
證據(jù)顯示,一些被害人根本沒有購車指標,輾轉托到何霽霏準備花5萬元辦到指標,結果何霽霏說“既然買車要上牌照,索性就上一個京A的牌照”,于是費用漲到了10萬元。
多名被害人無法獲退賠
案件審理期間,何霽霏的律師稱,何霽霏確實有渠道能辦下正規(guī)京A車牌,本案被害人中非富即貴,往往好車想要配個好車牌。當他們發(fā)現(xiàn)身邊有人確實通過何霽霏“辦成”了,才找到何霽霏。真真假假摻在一起,有些人受騙了。
律師懇請法庭考慮,何霽霏明知他人報案還在現(xiàn)場等待,能如實供認犯罪事實,取得被害人諒解,希望從輕處罰。
但是,法院認為,何霽霏多次詐騙,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巨大財產損失且無法退賠,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故對其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