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購買的知情權
●對商品不滿意有拒絕簽約權
●計劃行程外的項目有拒絕權
●旅行社如有違約行為,旅游者有要求賠償權
《消法》第八條明確規(guī)定:“旅游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甭糜握呷绻麤Q定隨旅行社出游,首先要做的是選擇旅行社,對旅行社的資質進行核實,要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旅游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如果想要出境旅游,還要選擇具有經(jīng)營出境游權的旅行社。目前全國大小旅行社近6000家,特許經(jīng)營出境游的旅行社只有67家。其次,要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并有權知悉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情況,包括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務的檔次、范圍、參觀游覽的線路、景點、日程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對團費所包含的服務內容要心中有數(shù)。旅行社有義務向旅游消費者提供真實的服務信息,包括交通、線路、景點、購物、地接社等一切有關的信息。如果對旅行社所提供的日程、線路、景點、服務檔次及價格等不滿意,旅游者有權拒絕簽約。旅游者支付團費后,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fā)票。
在旅游過程中,旅游消費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交通、住宿、游覽、導游等服務,有權拒絕參加計劃行程以外的項目,是否購物、參加自費項目、支付小費等都是旅游者的自主行為。
旅行社有違約行為,旅游者有權要求賠償。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質量問題進行協(xié)商,一般情況下旅游者即可以得到賠償;協(xié)商不成旅游者有權向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旅游者也有權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國家旅游局質監(jiān)所投訴熱線:(010)6527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