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9日電 據(jù)香港電臺報道,一名54歲男子早前突然到警署自首,表示22年前曾參與香港觀塘榮業(yè)街海濱工業(yè)大廈爆竊案,并與其余9名疑犯跟埋伏警員爆發(fā)槍戰(zhàn)。他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物品罪,被判入獄15個月。
控方在庭上指,當年與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已逝世,其余與案有關的警員因事隔多年,未能記起案發(fā)情況,控方僅依賴早年被捕的數(shù)名被告口供作出檢控。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年老患病的母親勸告,及其兒子不肯與他說話,所以決心自首。他曾兩次分別到警署及向街上巡警自首,但不獲受理,直至今年6月才成功自首。
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雖然自首,但因潛逃而得到好處,故以監(jiān)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判監(jiān)15個月。
至于本案其中5名被告,早年已承認或被裁定串謀搶劫等罪罪成,被判監(jiān)5至7年。另外仍有4人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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