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商丘訊(記者 曾巖 通訊員 李華)駕校教練凌晨喝了酒后,以為交警下班不會有事,遂醉酒駕駛教練車上路,不料被執(zhí)勤交警逮個正著。2014年7月7日,因犯危險駕駛罪,駕校教練張某被柘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5月28日零時許,柘城某駕校汽車教練張某駕駛一輛教練車從柘城向商丘方向行駛。行駛至胡襄鎮(zhèn)時,被柘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胡襄中隊民警發(fā)現有酒駕嫌疑,遂被攔下檢查。經酒精檢測,張某屬于醉酒駕駛,民警當即連車帶人帶回交警隊進行調查處理。 張某對自己醉酒駕駛教練車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張某交代,5月28日晚,他與朋友在一地攤吃燒烤,期間與朋友舉杯喝酒。當晚11時許,張某與妻子準備回家,心想夜深了交警下班不會查酒駕。于是,張某抱著僥幸心理,酒后駕駛教練車往回走。結果被交警查獲。
柘城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經檢測其靜脈血液酒精含量,屬于醉酒駕駛,其行為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危險駕駛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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