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4日18:54 來源:錢江晚報
兒女成年后買房仍然需要父母資助,是如今房價高企情況下無奈,但也是司空見慣的情況,但是父母的出資到底算是借的還是送的呢?
近日,浙江紹興諸暨的一位老人將自己的兒子兒媳告上法庭,要求歸還當年自己給小夫妻買房時墊付的購房款136萬余元。
媳婦兒認為錢算是贈與,婆婆認為錢算是借款,最后紹興中院判決,房款應視為借款。而真正讓人若有所思的還是法院的判決書。老太太將兒子兒媳告了
一審:小夫妻歸還購房款136萬
將兒子兒媳告上法院的諸暨趙老太太表示,兒子兒媳是2013年11月份登記結婚后,打算在杭州濱江買下一套公寓,但小夫妻倆的積蓄不夠,于是趙老太太代為支付了首付、裝修等款項共計161萬余元。
趙老太太認為這是暫時借給兒子兒媳度過難關的,但是在兒子兒媳看來,該部分出資被用于購買婚房和裝修,結合“男方首付,共同還貸”的風俗,“理所當然”就是作為母親的原告對兩夫妻的贈與行為,不應認定為借款。
雙方爭執(zhí)不下,去年3月,趙老太太將小夫妻告上了諸暨法院,并出示了當時的借條,但其中一部分款項只有借條,無法提供借款交付憑證,難以認定所涉借款已經(jīng)交付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實。
同年5月,除去部分款項無法提供交付憑證外,諸暨法院判令小夫妻倆應當歸還趙老太太購房款136萬余元。
兒媳不服一審判決上訴
二審:父母出資不能理所當然認定為贈與!
趙老太太的兒媳對于一審判決不服,她認為趙老太太討要房款是因為小夫妻倆正在鬧離婚,老太太是要通過這種方式串通兒子損害她的利益。
于是去年6月,又向紹興中院提起上訴,并出具了一份錄音資料以證明婆婆出的房款是贈與的。
紹興中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是案涉款項性質(zhì),到底是贈與款還是借貸款。
法院認為父母出資款并非必然就應定性為贈與性質(zhì)。在父母出資之時未有明確表示出資系贈與的情況下,應予認定該出資款為對兒女的臨時性資金出借,目的在于幫助兒女渡過經(jīng)濟困窘期,兒女理應負擔償還義務。
而兒媳出具的錄音資料,也沒有趙老太將出資款贈與給兒子兒媳的明確意思表示,所以兒媳以此為憑所述的贈與觀點不能成立,在沒有其他證據(jù)可以證明蔣老太贈與意思表示存在的情況下,款項應當認定為借款。
近日,紹興市中院做出二審判決,糾正了一審判決認定的匯款金額,判令小夫妻倆應當向趙老太太歸還房款136萬余元!
判決書中一段話戳中淚點
成年子女要求父母無條件付出法律不支持!
兒女成年成家之后,父母的付出和關心卻往往還是被視為理所當然,對此紹興中院的法官在判決書中卻提出了:“須知父母養(yǎng)育兒女成人已為不易,兒女成年之后尚要求父母繼續(xù)無條件付出實為嚴苛,亦為法律所不能支持?!?/p>
這份法理清晰,但人情溫暖的判決書值得為人子女者一看,判決書中寫道:
4月28日,上海艾寶俊、寧夏白雪山、廣西余遠輝在同一天獲刑。觀海解局記者梳理他們的下場發(fā)現(xiàn),趙黎平被判處死刑,白恩培和朱明國被判處死緩;王素毅、劉鐵男、萬慶良等1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這兩天,山東聊城的“辱母殺人案”被刷爆了屏,各路大咖對此案也都是眾說紛紜,小編竊以為,無論何種觀點,還是應以事實為依據(jù),現(xiàn)披露一審判決書全文,看完后再議也不遲。來源:法制日報
擔心證據(jù)流失,11日,花火已花2000余元,對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的這份判決進行了公證保全。成都商報記者昨晚再次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發(fā)現(xiàn),(2015)大民初字第937號判決書顯示已不存在。
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判決書的作者,泰興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80后女法官王云表示,自己只是“盡本分”,希望以自己的行動,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
12月5日,都市記者在周口鹿邑法院采訪被打、攝像機被砸、 欲報警手機被搶!記者正常采訪,周口鹿邑法院為何暴力阻撓?
近兩個月,三起電信詐騙案引發(fā)被害人猝死或自殺,電信詐騙問題成為輿論焦點。問題⑤:盜賣個人信息“供養(yǎng)”電信詐騙,卻打擊不足 統(tǒng)計462份判決書的判決(含數(shù)罪并罰)情況,也能看出電信詐騙犯罪分工細化、產(chǎn)業(yè)鏈化的特點。
針對有媒體報道“石家莊中院對同一案號作出兩份矛盾判決書”一事,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晚通過官方微博回應表示,系承辦法官因工作疏忽,誤將電腦中所存檔的個人初步意見上傳至司法公開系統(tǒng)。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法院已將先前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上公布的(2013)石民一終字第00175號判決書撤下。
綱要提出改革裁判文書簽發(fā),意味著獨審法官可以較大限度地排除來自法院內(nèi)部的干擾,獨立辦案。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說,中國雖然不是判例法國家,最高法院的判決不能被下級法院直接引用,但是最高法院的判決肯定是下級法院的風向標。
繼幾天前在公開將律協(xié)的處理決定書發(fā)在自己的微博上之后,昨天下午,李某某案中王某的代理律師周翠麗,又將法院李某某案的一審判決書發(fā)布在她新浪的微博上。北青報記者致電北京市律協(xié),有關人士稱,律協(xié)已得知周翠麗律師將判決書發(fā)到微博上的事,準備著手調(diào)查。
司雪峰從一摞子文書中,挑出了3份《判決書》—— “2004商民一初字第8號”判決書顯示,2004年7月,商丘中院一審判決寧陵縣人民政府煙草辦公室付給山西省蒲縣煙葉公司余欠煙葉款250多萬元,連帶張秀山個人償付山西蒲縣煙葉公司19萬多元?!?007豫法民一終字第132號”判決書,顯示2007年11月,省高院對此案做出了終審判決,維持商丘市中院的一二審原判。
最高法院2007年《關于加強審判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加大生效裁判文書公開的力度,深圳龍崗法院刻意將一起普通醉駕案神秘化,與最高法院的規(guī)定背道而馳。公眾監(jiān)督司法一個重要的途徑就是通過裁判文書進行,“看得見的公正”才是公正,龍崗法院應當盡快公布判決書以回應公眾質(zhì)疑。
近日,新浪娛樂獨家獲悉,2011年北京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起訴歌手張咪詐騙轉民事糾紛一案,在五年之后終獲法院判決,被告東方歐美公司及張咪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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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早在去年6月初,網(wǎng)絡上便出現(xiàn)了類似“網(wǎng)購葫蘆娃”的表述,且均以段子形式出現(xiàn)。昨日,新京報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檢索“活體葫蘆娃”,均發(fā)現(xiàn)“無法顯示相關搜索結果”。
昨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何錦鋒等35人團伙涉毒案,其中,7人被判處死刑(2人緩期兩年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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