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31日17:12 來源:澎湃新聞網
?。ㄔ瓨祟}:北京一炸雞店老板為牟利制作過程中加罌粟殼,被判刑一年半)
謝士榮炸雞店。
法制晚報消息,北京城小有名氣的西便門美式炸雞店竟在制作過程中添加了罌粟殼!今年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通報的一批非法添加的餐飲單位中,就包含了這家炸雞店。隨后,這家炸雞店老板謝士榮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檢察院批捕。
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獲悉,西城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謝士榮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決后,謝士榮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被二中院駁回。
檢方指控
謝士榮炸雞店老板雞肉腌料中加罌粟殼
據西城檢察院介紹,自2015年3月至案發(fā)前,犯罪嫌疑人謝士榮在經營北京謝士榮炸雞店過程中,為了獲取經濟利潤,在明知罌粟殼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產的情況下,仍從安徽老家購進罌粟殼作為調料腌制炸雞后進行銷售,日售炸雞約100斤,純利300多元,去年3月至10月銷售量約10噸。經計算8個月獲純利6萬余元。
謝士榮在制作炸雞前,需要先對雞肉進行腌制,即將調料包放入60斤的鹵水中煮沸,待鹵水晾涼后再放入雞肉進行腌制。整個腌制過程,看似并無問題,但調料包卻被謝士榮加入了罌粟殼。
2015年10月30日,經北京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對謝士榮炸雞店進行抽檢后,鑒定出謝士榮炸雞店內銷售的炸雞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雞、腌制料、炸雞用油均檢出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2016年1月22日,謝士榮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此后,謝士榮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訴。
此前供述
知道食用成癮但認為少吃沒多大影響
據謝士榮此前供述稱,他從安徽老家集貿市場的流動攤販處購買了罌粟殼。此后,每隔十天半個月他都會在調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罌粟殼。
“腌制雞肉用的鹵水大約1個月才會換一次。而使用罌粟殼腌制炸雞后,炸雞店的顧客明顯比原來多,還出現(xiàn)了很多老顧客,銷售形勢大好?!敝x士榮表示自己知道食用加入罌粟殼的食品會成癮,但他認為少吃也許對人體健康沒多大影響。
謝士榮稱,炸雞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罌粟殼成分的炸雞100斤左右,從2015年3月到10月,銷售數(shù)量在10噸左右。
終審判決
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城法院審理后認為,謝士榮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侵害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經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鑒于被告人謝士榮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可從輕處罰。
西城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宣判后,謝士榮不服上訴。他說他不知道購買的調料中有罌粟殼,也不知道何時將罌粟殼作為調料使用,他認為一審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對其減輕處罰或適用緩刑。
他的辯護人認為,謝士榮沒有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牟利的主觀故意,他添加罌粟殼的時間跨度短、數(shù)量微、獲利少,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他在北京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查不合格后積極整改,且到案后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建議法庭從輕處罰。
二中院審理后認為,謝士榮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及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均供述自己明知購買的調料中有罌粟殼,且對人體有害,仍將其作為調料腌制雞肉、制成成品予以出售,另有檢驗鑒定結果佐證,故對其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予采納。謝士榮明知購買的調料中有罌粟殼,并作為調料使用,說明其主觀惡性大。
綜上,二中院駁回謝士榮上訴,維持原判。
長沙寧鄉(xiāng)的婁某和妻子劉某開了一家早餐店,因為生意不好,婁某弄來一些罌粟殼用來熬湯,想增加湯的鮮味。
長沙寧鄉(xiāng)的婁某和妻子劉某開了一家早餐店,因為生意不好,婁某弄來一些罌粟殼用來熬湯,想增加湯的鮮味。
去年的冬天,來越多信陽寶迷上了各式各樣的特色火鍋,可能有不少街坊都覺得,外面的火鍋,食物總是口感特別好,吃起來特別爽,吃了一次還想吃第二次。食用添加罌粟殼食物之后的反應,可能會因個人而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還是有一些判斷依據的。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20日發(fā)布通知,要求將違法添加罌粟殼、工業(yè)明膠等非食用物質作為餐飲服務環(huán)節(jié)日常監(jiān)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強化對火鍋店、燒烤店、小吃店等重點單位,以及美食街和校園周邊等餐飲消費聚集區(qū)域突擊檢查。
在制作炸雞前,需要先對雞肉進行腌制,謝士榮將調料包放入60斤的鹵水中煮沸,待鹵水晾涼后再放入雞肉進行腌制。
經檢測,從“餛飩大王”、“燃燒干雜”查扣的物品均檢測出罌粟堿、那可丁、蒂巴因等有毒有害物質。
食品安全問題,背后有管理問題、文化問題、人心問題,決不能讓美味和安全成為“魚和熊掌”、非此即彼的選擇題 近日,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通報了35家涉嫌違法添加罌粟殼的餐飲服務單位,其中還包括京城一家天天排大隊的飯館。
1月2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對外通報了35家涉嫌在食品中違法添加罌粟殼的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記者注意到,包括北京胡大餐飲有限公司在內的多家北京餐館“榜上有名”,正在被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立案調查。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在組織開展打擊食品違法添加執(zhí)法行動中,發(fā)現(xiàn)35家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食品中含有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罌粟殼成分,存在涉嫌違法添加行為。
楊某將罌粟種子和罌粟殼賣給在回龍觀城北市場做調料生意的劉某,其行為涉嫌販賣毒品罪、非法買賣毒品原植物種子罪。據檢方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間,楊某在成都市,多次通過物流郵寄的方式,向在回龍觀城北市場經營調料的劉某(另案起訴)販賣罌粟種子共計1000余千克、罌粟殼14.531千克。
同日,該案被移送公安機關,餐館廚師鄧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于3月10日被刑拘,4月14日被錦江區(qū)檢察院正式批捕。被食藥監(jiān)局執(zhí)法人員搜出罌粟干果后,老板楊某交代,這些罌粟干果都是之前一名姓岳的廚師購買的。
一家名為“鄰家小廚”的中餐館,在出售的飯菜中,添加了罌粟殼。
為扭轉酒店生意慘淡的局面,老板和廚師長合謀在菜肴里加罌粟殼。
為扭轉酒店生意慘淡的局面,老板和廚師長合謀在菜肴里加罌粟殼。
為扭轉酒店生意慘淡的局面,老板和廚師長合謀在菜肴里加罌粟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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