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5日,深圳交警的“獵虎168”行動中,第1000名因醉駕而涉嫌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落網(wǎng)。寶安區(qū)前進一路查車點,一輛車牌為粵B981××的黑色豐田轎車被交警攔下,讓司機按例進行吹氣酒精測試,該車副駕駛座下來一中年男子,對交警和記者進行辱罵,并威脅讓記者不許拍照,還用拳頭把現(xiàn)場一名廣州媒體攝影記者的車猛砸出一個凹陷。 圖片來源:cfp
國際在線消息: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將醉酒駕駛及追逐競駛等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2年4月15日,深圳交警的“獵虎168”行動中,第1000名因醉駕而涉嫌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落網(wǎng)。
第1000名醉駕者被刑拘
晚7點半,交警在坂田坂雪崗大道長發(fā)路口攔停一輛車牌號為粵B222A*的車輛,經(jīng)血液酒精測試,該車司機張某年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04mg/100ml,遠遠超過醉駕標準80mg/100ml。張某年成為去年5月1日“醉駕入刑”以來深圳第1000名被查的醉駕者,交警部門依法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截至晚10時,交警查獲6名涉嫌醉駕人員,深圳市“醉駕入刑”以來查獲的醉駕者總數(shù)至此達到1005人。此外交警還查獲酒后駕駛行為15宗、無證駕駛行為3宗。
據(jù)交警部門介紹,2009年起,市交警局堅持每周及每逢節(jié)假日必開展打擊酒駕、醉駕的“獵虎”集中行動,形成了常態(tài)管理機制,截至目前“獵虎”專項打擊行動已有168次之多,市交警局對查獲的1005名危險駕駛犯罪嫌疑人全部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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