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獲的搶劫團(tuán)伙成員被押下車。
鄭州晚報訊(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張彬/文 記者 周甬/圖)昨日上午,鄭東派出所舉行新聞發(fā)布會:打掉一個重大、跨區(qū)域綁架、搶劫、搶奪、盜竊犯罪團(tuán)伙,抓獲7人,偵破綁架、搶劫、搶奪、盜竊等案件40余起,涉案財物數(shù)百萬元。
被團(tuán)伙接納需要一個理由
他的理由是“搶了20斤黃金”
28歲的小胡是原陽祝樓鄉(xiāng)人,結(jié)交一幫做偷盜、搶劫勾當(dāng)?shù)娜???墒牵瞄L時間,這幫人沒找過他。手頭有些緊的小胡急了,心里犯起了嘀咕:“他們?yōu)槭裁床徽椅?,看不起我??/p>
3月22日,他打了一個電話:“新弟,有門路銷批貨沒,我剛剛干了一票大的,搶了一家金店,手頭有20斤黃金……”
接電話的是小胡的同鄉(xiāng)——27歲的小新。小新連稱自己有門路,迅速從鄭州趕回原陽。
小胡卻說,金子被別人帶走了,可以一起再干些“大事”。他們找來了24歲的同鄉(xiāng)小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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