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亞龍、南勇庭審畫面(資料圖)
今年4月24日、25日審理的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第二批案件即將迎來宣判之日。第二批案件審理中,共有謝亞龍、南勇等11人分別以受賄罪、貪污罪、對非國家公務(wù)人員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罪名被檢方起訴。這些案件將在遼寧省的鐵嶺、丹東、沈陽、鞍山四個城市同時開庭審判,至此,從2009年10月掀起的歷時兩年多的中國足壇反賭掃黑風(fēng)暴,也將落下帷幕。
據(jù)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貼出的公告顯示:6月13日9時至10時,在第四法庭分別對被告人高健、陳宏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告人蔚少輝受賄,李冬生受賄、貪污,被告人謝亞龍受賄等案件進行公開宣判。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貼出的公告顯示:13日9時,將對被告人南勇受賄一案進行宣判。李明的代理律師透露,昔日“四大國腳”申思、祁宏、李明、江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將于13日9時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8號法庭宣判。原福特寶公司老總邵文忠的代理律師沈志耕也表示,邵文忠的案件將于13日9時在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在對南、謝等人宣判之前,2011年12月19日至21日,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首批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庭審。 2012年2月18日,首批受審人員已經(jīng)先期宣判,其中,前足協(xié)副主席楊一民最終因受賄罪被判10年6個月,女子部主任張建強因受賄罪被判12年罰25萬元,而金哨陸俊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人民幣10萬元……目前,首批宣判的人員已經(jīng)正式服刑。對南、謝等人的宣判,標(biāo)志著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的大結(jié)局。
有關(guān)方面的公訴材料顯示,南勇共涉嫌17項指控,總金額為148萬余元;謝亞龍則被訴涉嫌受賄172萬余元,此前南勇已經(jīng)低頭認(rèn)罪,而謝亞龍卻當(dāng)庭翻供,謝亞龍的立功及自首表現(xiàn)隨即被撤銷。據(jù)記者了解,法律界人士根據(jù)南、謝兩人的案情對他們的刑期做出這樣的判斷“南勇將被判處1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謝亞龍則將獲刑18年左右”。(首席記者 范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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