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見習記者 李文學 通訊員 劉傳海/文圖) 去年12月29日,一輛剛從“4S”店購買的“斯柯達”轎車,在連霍高速公路夏邑段,因駕駛員楊某駕車途中撿拾掉在車上的手機,操作不當,一下撞上了護欄。雖然司機只受了點輕微傷,但楊某新買的轎車卻被嚴重“毀容”了。
去年12月29日15時30分許,接到報警的商丘高速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姚建新等趕到事故現場,只見一輛白色“斯柯達”轎車緊貼右側護欄。
轎車右前臉已經嚴重變形,右前輪和大燈及葉子板已經損壞,估計車損至少2萬元。民警立即在事故現場設置了隔離帶,并進行現場勘查。
駕駛員楊剛(化名)告訴民警,他當日剛從商丘一家“4S”店購買了這輛“斯柯達”轎車,開車途中,因回家心切,不小心手機掉落在車上,他就唱著曲兒彎腰撿拾,不料車突然跑偏,手足慌亂之際,車一下子撞向了護欄。
經民警進一步調查,發(fā)現楊剛是2013年8月份剛取得的駕駛證,屬于實習期,依法應當由相符準駕車型三年以上駕齡的駕駛員陪同才能行駛高速公路。楊剛為新手,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對于突發(fā)情況采取措施不當,導致交通事故發(fā)生,所幸,楊某只是受了輕微擦傷。楊某惋惜地說,新車還沒跑50公里呢,就被撞得“變臉”。
民警提示
接電話、發(fā)短信、吃零食,是很多司機駕駛時的習慣性動作。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高速公路行車要牢記:
實習期駕駛員駕車行駛高速公路,一定要由符合準駕車型三年以上駕齡的駕駛員陪同;
高速公路駕車要集中精力,開車打手機、吸煙,女性司機穿高跟鞋駕車,甚至在儀表盤上放小掛件等這些“小動作”,存在不少安全隱患;
遇到突發(fā)情況,駕駛員應立即打開雙閃警示燈,并通過后視鏡觀察后方車輛,主動防御后車跟得太近造成車輛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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