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蘊含特殊文化、風俗;普通話推廣已成全國需要……
一邊,正在消失的鄉(xiāng)音惹人“留戀”;另一邊,普通話推廣正在步步深入。方言該否傳承?它與普通話的運用矛盾嗎……這一話題,源自省政府法制辦昨日公布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在這份面對社會公開征集意見的文稿中,詳細規(guī)定了哪些場合應當以普通話為基本用語,哪些情形之下可以使用方言。
表述方式不同,兩者“各有所需”
普通話VS方言
吃飯就“叨”,聊天就“噴”;有一種寒暄叫“弄啥哩”,有一種忙碌叫“不時閑兒”,有一種美叫“排場”……今年本報的一篇報道《今天,我們還在一起說的那些“老土話”》,引發(fā)全省河粉兒方言大追憶。而在前不久,以“一身的河南話”說唱的鄭州神曲《我是不是恁哥》爆紅,不少本地網友高呼“聽住真得勁兒”,更有外地聽眾主動“對詞兒學說河南話”。
“無論是方言大追憶,還是鄭州神曲爆紅,它們的背后,都是人們對方言的濃濃留戀?!蔽沂∏嗄瓯硌菟囆g家范軍認為,只有民俗的才是世界的,方言就是一種民族文化,有了方言才有越劇、豫劇、川劇等這些老祖宗留下的遺產。
雖說鄉(xiāng)音中滿是情意,但方言“五花八門”,某些場合會帶來不小困擾。前不久,四川渠縣一公證處在進行一次保全證人證言的公證過程中,就因對一個方言具體含義不了解,導致筆錄中所載的一處證言和證人實際證言不一致。
“推廣普通話的意義,不用多說,但方言也并不會因為普通話的運用而消失不見。”鄭州大學文學院語言學教研室教授王東認為,方言適用于不同的地域和人群,其中蘊含的文化、風俗是普通話不能替代的;而普通話推廣是全國需要的,有它存在的場合和必要性。二者并非“誰取代誰”,應是并行不悖。
準新規(guī)要求它們“各得其所”
普通話VS方言
在王東看來,城市沒有必要推廣方言,方言也不會因此消亡。而在特別場合,普通話的使用還應按規(guī)定。
到底怎樣使用?在我省此次擬推的《辦法》之中,就對普通話和方言使用范圍進行了具體規(guī)定:
啥時候該說普通話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公務活動用語;幼兒園、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和校園用語;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主持和采訪用語,電影、電視劇用語,漢語文音像制品、有聲電子出版物用語;各類會議、展覽及其他大型群體性活動的工作用語。商業(yè)、旅游、餐飲、娛樂、交通、郵政、電信、衛(wèi)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行業(yè),提倡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直接面向公眾提供服務的從業(yè)人員應以普通話為基本服務用語。
啥時候可用方言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時確需使用的;地方戲劇、曲藝、影視作品等藝術形式中需要使用的;出版、教學、研究中確需使用的;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主持和采訪用語確需使用方言的,應當報經國家或者省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相關要求
不符語法規(guī)范的網絡詞匯
不得“現身”新聞報道
何棄療、人艱不拆……時下,一些霧里看花般的網絡用語出現頻率越來越高,但《辦法》認為,有些場合不能趕時髦,如國家機關公文、教科書就不得使用不符合現代漢語詞匯和語法規(guī)范的網絡詞匯。新聞報道除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現代漢語詞匯和語法規(guī)范的網絡詞匯。
《漢字英雄》節(jié)目走紅,引起大家對漢字的興趣,不少人發(fā)現,有些商業(yè)場所,往往用異形字、同音字等吸引眼球,《辦法》同樣對規(guī)范漢字的使用做出規(guī)定——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名稱、公文、公務印章等公務用字應當規(guī)范;幼兒園、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用字;漢語文報紙、期刊、圖書、音像制品等印刷、電子出版物的用字;公共服務行業(yè)的服務用字;電影、電視和網站用字;地名、公共設施的名稱用字;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用字。
洋文、漢字“摻”著用,被某些人視為時尚,因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標志牌等使用外國文字并同時使用中文的,應當用規(guī)范漢字標注。
(記者 張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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