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鋼峰生前與家人合影 資料圖片
法制晚報訊 兩年前,32歲的于鋼峰被河南項城市公安局民警帶走3天后,家屬接到警方通知,“于鋼峰于2011年10月26日凌晨突發(fā)急病,口吐白沫死亡?!?/p>
這件被媒體稱為“嘔吐死”的事件有了最新進展。記者今天獲悉,3名民警近日被河南項城市法院判決構成濫用職權罪,但均被免于刑事處罰。
死者家屬及其代理律師——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的張雨均稱,在他們沒接到法院提前開庭通知的情況下,法院于12月15日提前5天開庭并當庭宣判,違反了刑事訴訟法。
案件回放
青年被抓3天后死于公安局
于鋼峰1977年出生,河南省鄲城縣宜路鎮(zhèn)騰莊村人,父母都是農民。生前,于鋼峰在鄭州做水果生意。
于鋼峰的弟弟于鋼領說,2011年10月23日,是于鋼峰奶奶去世百天的日子,他按照當?shù)亓曀谆丶姨酵?。當?3時許,于鋼峰到達鄲城縣汽車站時,幾名項城市公安局的民警將其帶走。
3天后,于鋼峰的家屬得知,10月26日凌晨,于鋼峰猝死在項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辦公室內。
2011年10月27日,項城市公安局給家屬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中提到:于鋼峰之所以被抓,是因為他于2011年10月22日上午,在項城市文化路農貿市場涉嫌盜竊一輛五菱之光面包車。
《河南日報》也報道稱,項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情況說明稱:2011年10月22日,警方發(fā)現(xiàn)于鋼峰有盜竊嫌疑,于次日將其抓獲。于鋼峰供述了伙同他人自2011年9月以來多次盜竊車輛的犯罪事實。
于鋼峰的弟弟于鋼領說:“事情發(fā)生后,政府部門曾經找到家里表示希望和解并賠償,但金額一致無法定下來,后來沒了音信?!?/p>
死者身上有傷家屬疑遭刑訊逼供
2011年10月29日,經過一再要求,家屬在項城市殯儀館見到于鋼峰的尸體。于鋼領告訴記者,尸體有多處傷痕,雙手呈黑紫色,手腕處及腿部有勒痕。
“我們懷疑哥哥遭遇刑訊逼供?!庇阡擃I說,“哥哥身高1.75米,體重85公斤。死前身體健壯,無心臟病,無高血壓,無任何遺傳性疾病?!?/p>
記者從于鋼領處了解到,至今家屬依然沒有拿到任何書面的死亡原因鑒定報告?!爱敃r公安局的民警只是給我父親讀了一下,說于鋼峰肋骨斷裂4根,肺動脈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環(huán)功能衰竭死亡?!?/p>
于鋼峰家屬的代理人、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雨表示,當時警方對于鋼峰采取了監(jiān)視居住的強制措施。但地點不是于鋼峰的家里,而是刑偵大隊的辦公室。
而法律規(guī)定:監(jiān)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zhí)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zhí)行。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zhí)行。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zhí)行監(jiān)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jiān)視居住人的家屬。
開庭提前
律師:法官同意按原時間開庭
律師張雨告訴記者,案件進入審判階段之后,自己和本所另一名律師劉文元曾經代表家屬向法院提出調解,還與法官對此進行過商談。
“本月12日上午,我接到項城法院的電話,表示調解未獲得支持,本案定于12月20日開庭?!彼f。
確定開庭日期之后,身在北京的張雨律師立即訂了12月18日北京開往周口的K401次列車車票。
但12日下午,張雨律師再次接到項城法院的電話,表示要提前到本月15日開庭。張雨律師說:“我當時表明15日早有其他安排,并買了18日去項城的火車票。最后法官同意仍于12月20日開庭審理?!?/p>
提前5天死者家屬稱未接到通知
2013年12月16日,于鋼峰的父親來到項城市人民法院遞交材料,法官的一句話讓這個60多歲的老人一下子呆住了:“你來晚了,昨天已經開過庭了,這些材料應該庭前提交?!?/p>
原本定于本月20日的庭審為何突然提前了?于鋼峰的父親蒙了。
“律師不知道,我們家屬也不知道?!庇阡擃I告訴記者,“法院的陳礦法官一直說他給我的父親發(fā)送過短信通知,可是我父親是個文盲,其他人也仔細搜索過父親的手機,沒有法官所說的那條短信。”
于鋼領說:“其實他們有很多種方法可以聯(lián)系到我們,打電話、發(fā)短信,甚至聯(lián)系鄉(xiāng)政府和鄉(xiāng)派出所都行?!?/p>
張雨說,從2011年10月份案發(fā)公訴,用了兩年時間,但從公訴到開庭宣判,只用了一個多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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