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時10分左右,鄭州市金水區(qū)民政局辦事大廳內(nèi),兩口子鬧離婚正填表時,女方突然拿出水果刀給男方腹部捅了一刀。
記者趕到現(xiàn)場時,文化路派出所兩位民警已到場,一輛急救車停在馬路邊。約30多歲的傷者馮某腹部包扎著繃帶,鮮血浸透了繃帶,在兩名醫(yī)生的陪同下,很快上了救護車。
民警告訴記者:“接到報案我們趕到后,女方已離開了現(xiàn)場,不知去哪了。男子的腹部被女方用水果刀扎傷有一指多深,血流了很多。我們剛問過,男方不讓追究女方責任。”
現(xiàn)場一位目擊者告訴記者:“兩口子填表時,可能女方不愿意離婚,兩人吵起來,女方突然拿出一把水果刀,照男方的腹部扎了一刀。男方大喊一聲,鮮血頃刻流出來,椅子上和地板上到處都是鮮血。夫妻離婚為啥不能好好說呢,還用動刀子?”
記者趕到省職工醫(yī)院急診科,值班醫(yī)生說:“受傷男子不到40歲,現(xiàn)在已經(jīng)送到手術室了,正在做手術?!薄。ㄓ浾?張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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