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省本級“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了15.1%;取消不符合安居房條件的保障對象資格13810戶……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審議了“關于2012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處問題落實整改情況的報告”,據悉,絕大部分問題已得到整改。
對于省直部門會議費和“三公”經費支出中存在的“部分單位會議費支出超年初預算、專項經費中列支招待費”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規(guī)范了會議費和“三公”經費支出。據統(tǒng)計,今年1~9月,省本級“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15.1%。其中,公務接待費下降34.9%,車輛購置及運行費下降0.6%,因公出國(境)費下降25.9%。
對于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資金籌集不到位、工程招投標不規(guī)范、違規(guī)領取廉租房住房補貼”的問題,相關部門認真做了整改,取消了不符合條件保障對象資格13810戶,追回違規(guī)領取補貼557.11萬元。
關于住房公積金收繳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數額懸殊大”的問題,超基數限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金融、證券、移動通訊、煙草、電力、高速公路等行業(yè),2013繳存年度已作了糾正。
根據報告,2012年6月到2013年5月,省審計廳將審計發(fā)現(xiàn)的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線索,向有關部門移送處理事項217件。至2013年10月上旬,相關部門已經查處完結196件,通報批評相關責任單位20個;處理處分相關負責人員282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8人、黨內警告和嚴重警告69人、行政警告38人、停職免職8人、誡勉談話71人、通報批評責令書面檢查36人、行政降級及調離崗位等其他處理52人。(記者 李娜 通訊員 劉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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