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多月的時間,90后小伙兒栗剛先后詐騙兩家旅行社現(xiàn)金6.4萬元。而他的身份證、學(xué)歷證……全是假的。昨天,記者從中原區(qū)法院獲悉,該男子獲刑4年。 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2011年刑滿釋放(因盜竊被拘役4個月)的栗剛,先后找了兩份工作,其中包括在一家旅行社從事行政工作,但因不愿吃苦,每份工作都干不長。
同年8月,他以800元的價格為自己辦理了化名為林某某的假身份證和假本科學(xué)歷證書。之后,他拿著假證應(yīng)聘到隴海路一家旅行社。干了幾天, 栗剛以“我的表叔是鐵路局領(lǐng)導(dǎo),我從他那兒能買到大量的火車票”為由先后騙取了旅行社5萬余元。
拿著5萬多元錢,栗剛跑到外地躲了大半年,見沒警察找他,他又回到鄭州,再次以林某某的身份辦理了假證并應(yīng)聘到了另一家旅行社。去年4月19日,栗剛故技重施騙取這家旅行社1.4萬元。
一直得意自己的“本事”挺大,不料曾經(jīng)賣給他假證的人被警方抓獲了,今年4月,栗剛在老家信陽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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