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wǎng)訊(記者 蔣宇飛 通訊員 高兵 李曉莉)主動做好事讓人搭“順風車”的鄭先生,沒想到引賊上車,錢包內(nèi)的2200元現(xiàn)金被賊趁其不備時盜走。7月15日,新鄭市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以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本是好心幫忙不料卻引來了一場禍端,這讓鄭先生很是郁悶。今年3月份,鄭先生一家三口開車回新鄭老家探親??赏砩?點左右,鄭先生卻接到了公司領(lǐng)導的電話,說是有要事需要鄭先生回去一趟。無奈,鄭先生告別了母親和妻兒,一人開車回鄭州。
在開車行駛至村口處,鄭先生看見不遠處前方有一個人在招手。下了車,詢問情況后這才得知,剛才招手的人是鄰村的王某,他有朋友在市區(qū)出了點事需要過去一趟,但出來等了半天沒見有出租車,只好硬著頭皮攔車看看能否順路送他過去。
鄭先生看著焦急的王某,想著剛好順路,不妨捎他一程,于是便熱心的招呼王某上車。兩人志趣相投,一路上聊得熱火朝天,這不免讓鄭先生少了份戒心。
可讓鄭先生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王某在與他聊天的同時,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旁邊的錢包上。趁鄭先生不備之時,王某悄悄拿起錢包裝進了自己的口袋。下了車,告別了鄭先生,王某匆匆的離開了現(xiàn)場。鄭先生后知后覺上了車,這才發(fā)現(xiàn)自己的錢包已經(jīng)不見,于是立即報警。最終,王某被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7月15日,新鄭市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以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也提醒廣大市民,任何場合都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在熱心幫忙的同時也千萬不能放松警惕,盡量不要給騙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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