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佛寺鎮(zhèn)土管所原所長龔某為收取巨額罰款,濫用職權,致使50多畝良田被違法占用。更可悲的是,濫用職權事件暴露后,龔某為掩蓋犯罪事實,竟指使他人對舉報人進行報復,致使舉報人死于非命。近日,被告人龔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新蔡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
2010年至2012年6月份,被告人龔某在任新蔡縣佛寺鎮(zhèn)土管所長期間,明知其分管轄區(qū)內(nèi)村民非法占用可耕地建房,沒有依照相關法律限期拆除違章建筑,也未上報上級土地管理部門立案查處,而是對非法占地建房戶進行私自罰款,罰金累計482790元,致使村民非法占地50余畝,給人民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龔某的所作所為引起當?shù)厝罕姷臉O端不滿。其中,該鎮(zhèn)村民萬某多次到有關部門控告、舉報。龔某因此受到領導的嚴厲批評,遂對萬某產(chǎn)生怨恨。為掩蓋犯罪事實,龔某與被告人展某等人預謀后,龔某指使被告人展某找人將萬某“收拾一頓”。
2012年6月20日23時許,展某以提供毒品為報酬,找來吸毒人員王某,持刀竄至新蔡縣佛寺鎮(zhèn)萬某家中,對萬某胸部及背部連刺兩刀,致使萬某心臟破裂死亡。
近日,新蔡縣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和展某犯故意殺人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分別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龔某主觀上有傷害萬某的故意,但無法證實龔某對萬某的死亡持有希望或放任態(tài)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陳磊 特約記者 朱劍鋒 通訊員 楊凱 崔軍)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