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規(guī)定,醉騎自行車將罰款20元,拒絕接受處罰將扣車
鄭州警方:暫無處罰依據(jù),但不處罰不等于縱容
昨日,有媒體報道稱,陜西規(guī)定“醉騎自行車也算交通違法,罰款20元可扣車”。鄭州警方回應(yīng),鄭州于法無據(jù),尚未處罰過,但不處罰不等于縱容。
昨日,有消息稱,在陜西,酒后騎非機動車屬于違法行為。對于醉酒騎非機動車的,可以處以罰款,并可以暫扣其車輛,等到酒醒能夠安全騎車再放行。
當(dāng)?shù)鼐椒Q,“醉騎自行車罰款20元可扣車”,依據(jù)是2005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非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通行規(guī)定醉酒騎車的,處以警告或者2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cè)司芙^接受罰款處罰的,可扣留其非機動車?!?/p>
昨日下午,商報記者咨詢了西安市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未查詢到有關(guān)醉騎非機動車的案例。
而早在2011年5月份,浙江省就對醉騎自行車開出首張罰單,臨海一位姓汪的市民因醉酒騎自行車肇事,被當(dāng)?shù)鼐搅P款50元。
昨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宣傳科長賈煒說,現(xiàn)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未規(guī)定對醉酒騎非機動車進(jìn)行處罰。該支隊法制科一位負(fù)責(zé)人解釋,在鄭州,目前尚未接到上級部門相關(guān)法規(guī)規(guī)定,沒有處罰依據(jù),不能擅自執(zhí)行。
“對醉酒騎非機動車的不處罰,不等于縱容這種行為。”賈煒說,不喝酒騎單車、電動車都有那么多闖紅燈、占機動車道、亂搶道而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更別說是喝醉酒騎車了,在路上搖搖晃晃的,隨時都會摔倒,確實很危險。
賈煒說,在日常執(zhí)法中,交警遇到醉酒騎車的,雖然不處罰,但也會制止這種危險行為,讓其停下來一旁休息或通知其家人來將其帶走。(首席記者 胡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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