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嚴格焰火晚會、燈會等人員密集大型活動的審查、審批,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舉辦;對未經(jīng)批準擅自舉辦的,堅決取締,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省公安廳還嚴令各地公安機關,對批準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特別是焰火燃放活動、燈會和廟會等,要對舉辦地點和相關設施安全條件再進行一次認真檢查和現(xiàn)場踏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堅決防止“帶病作業(yè)”。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上報黨委、政府,一律責令停辦。(記者 李紅汛 實習生 張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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