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警方多舉措預防惡性事故
同時,加大凌晨4點至7點時段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
大河報訊 針對鄭州最近3個月內(nèi)連續(xù)發(fā)生的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傷的4起惡性交通事故,昨日,鄭州警方召開全市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暨“牽手平安行”活動推進會,會上對近期發(fā)生死亡重大交通事故進行分析,決定下一步加大對凌晨時段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嚴格制定交通事故預防責任倒查,除對違法駕駛員和車主嚴懲外,還將對失職警方負責人追責。
重點
加大凌晨時段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
會上,交巡警支隊有關負責人通報,今年上半年,鄭州共發(fā)生各類交通事故79997起,死亡84人,各項指數(shù)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據(jù)分析,從時間上面看,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高發(fā)期,大多出現(xiàn)在夜間凌晨時段,今年上半年,其中有3起交通事故發(fā)生在晚8點到早8點,共造成17人死亡。
為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發(fā)生。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決定,下一步各級交警部門將對道路管控進行排查,針對管理薄弱時段、路段,及時調(diào)整警力部署和勤務安排。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支隊長竇立勇表示,今后在強化水泥罐車、農(nóng)用車治理的同時,還要抓住“三超一疲勞”、酒后駕駛等影響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在區(qū)域上,加大三環(huán)以外路面的管控;在時間上,加大凌晨4點至7點時段的治理;在形式上,每個大隊成立機動小分隊,保證重點時段、路段的有效管控;在聲勢上,每周確定一個整治重點,開展集中治理,提升整治效果。
追責
追究失職警方負責人的責任
針對交通事故預防工作責任,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常志軍表示,全市交警部門領導要保證每月抽出至少10天時間,帶頭深入轄區(qū)重點地區(qū)、重點路段、運輸企業(yè),沉到一線,包片蹲點督導。要實行支隊領導包大隊、大隊領導包路段的督導包保責任制,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將采取通報、警示約談等懲戒措施。對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都實行責任倒查,凡因工作措施落實不力,工作嚴重失職,釀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按照規(guī)定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高鴻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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