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 李江瑞)倆月時間,25歲的張遠(化名)在鄭州市兩個城中村里偷了11回,涉嫌盜竊金額2萬余元,最后在一住戶家的廁所內被抓。目前,他被鄭州市中原區(qū)檢察院批捕。
25歲的張遠是河南登封人,沒工作,因為身上沒錢,老想“偷點錢花花”。
他曾“光顧”同一住戶2次?!巴盗斯P記本和手機后,想著他家還會有值錢的東西,地方也熟悉,就又去偷了”。
4月18日晚上,張遠通過未反鎖的窗戶,翻進了后河盧村的一家3樓住戶。不到一分鐘,住戶就回家了。住戶老孫回憶,當時進屋后,“發(fā)現(xiàn)自家?guī)镎局粋€男的,嚇了我一跳?!眻缶螅旌芸炀挖s了過來。見自己被抓個正著,張遠向警察坦白了。
經過偵查機關的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張遠從今年2月至4月,入戶盜竊11起,盜竊金額2萬余元。中原區(qū)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犯罪嫌疑人張遠這11次入室盜竊,都是從窗戶進入住戶家里的,目標也大多是頂層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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