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黨天苑
天然氣調價前后對比
河南商報記者王艷艷陳清利
昨天,記者從省發(fā)改委獲悉,經省政府批準,決定啟動我省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鄭州等14個使用管道天然氣的城市民用氣價格,平均上調0.35元/m3。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調價規(guī)定,城市低保家庭如果一個月用氣量不超過30m3,還依照現(xiàn)行的價格進行收費,不漲價。
方案
鄭州天然氣上調0.35元/m3
我省天然氣階梯氣價劃分為兩個檔級:第一檔氣量為用戶每月50m3(含50m3)以內,執(zhí)行基準價格;第二檔氣量為每戶每月超出50m3以上部分,按基準價格1∶1.3的差率執(zhí)行。
此次調價方案是,城市民用管道天然氣輸配價格平均水平確定為0.65元/m3,比現(xiàn)行輸配價格每立方米降低了2分錢;全面推廣階梯氣價;14個使用管道天然氣的城市民用氣價格平均上調0.35元/m3。
省發(fā)改委價格管理處處長王彥章說,按我省居民每戶月均用氣量20m3計算,每月每戶將平均增加支出7元。
根據調價方案,你買60m3的天然氣,前50m3按2.25元/m3計算,多出來的10m3按2.93元/m3計算。
為確保低收入群體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對城市低保家庭,每戶每月天然氣使用量30m3及以內的部分不調整天然氣價格,仍按原來的價格執(zhí)行。
背景
國家已連續(xù)6次調整天然氣出廠價
王彥章表示,近幾年,國家已累計6次調整氣源價格,上游天然氣價格的上調,直接導致城市燃氣企業(yè)采購成本大幅增加。
去年11月16日,我省在鄭州召開了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聽證會。全省18個市的40名聽證會參加人全部到會。
省發(fā)改委在充分考慮聽證會各方意見后,修改完善了調整方案,決定對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暫緩實行。
近期,根據國家發(fā)改委的要求,經省政府批準,決定對我省城市燃氣企業(yè)增加的民用氣購氣成本進行部分疏導,啟動我省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
此次調價從今天起執(zhí)行。
聯(lián)動
我省建立天然氣價格聯(lián)動機制
目前,北京、上海、成都、武漢、濟南等省市已建立了天然氣價格聯(lián)動機制。根據國家改革天然氣出廠價格形成機制的整體部署,這次我省也建立了價格調整聯(lián)動機制。
這意味著,今后天然氣出廠價格一旦提高,我省居民的用氣價格也會跟著發(fā)生改變,無須再召開聽證會。
王彥章說,在天然氣價格上調之后,我省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對天然氣價格的監(jiān)督檢查,嚴禁擅自漲價、搭車漲價,對不執(zhí)行價格政策的違法行為將進行嚴肅查處。市民若遇到天然氣私自漲價的情況,可撥打12358進行舉報。
釋疑
輸配價降了,民用氣價為啥要漲?
王彥章說,輸配價格說穿了就是天然氣公司的運營費用。輸配價格原來全省平均是0.67元/m3,這次要求天然氣公司內部提高效率,加強管理,輸配價格每立方米降了2分錢。
“那個(輸配價格)降了,這個(終端價,也就是賣給老百姓的價格)就漲得少了。如果那個不降,這個漲得更多,就是說燃氣企業(yè)加強管理讓利群眾,降低他們的費用。等于是燃氣公司通過自己的管理向用戶提供了優(yōu)惠,要不然這次就不是漲0.35元了,會更多。”
鏈接
鄭州燃氣價格調整歷程
自2005年到2009年,鄭州燃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氣企業(yè)價格上調、天然氣成本上漲等為由,先后至少7次向鄭州市物價局提出上調價格申請,其中2006年、2007年兩次調整部分類別的天然氣銷售價格,但民用天然氣始終保持原價。
2009年1月19日,河南省發(fā)改委下發(fā)《關于調整鄭州市天然氣銷售價格的批復》,決定自2月1日起,鄭州居民用氣分為優(yōu)先類和允許類,實行階梯氣價,每戶月用氣量在50m3及以下的,由1.60元/m3提高到1.90元/m3;超出50m3的部分,由1.90元/m3提高到2.20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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