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橋交警處理一起電動車事故時,感受到了電動車險帶來的便利。
11月2日,天橋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接到報警,長途汽車總站北100米處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電動三輪車撞了一名行人。經了解,肇事的三輪車駕駛員是一名快遞小哥,事故發(fā)生后,快遞小哥并沒有逃逸,而是選擇了報警并將受傷的行人送到了附近的醫(yī)院。
民警到醫(yī)院找到了事故雙方,了解了事故過程,發(fā)現快遞小哥在行駛過程中車速較快且觀察不仔細,這才撞傷了行人。民警經過現場詢問取證,判定了事故責任并出具簡易程序交通事故認定書。
巧合的是,這名快遞小哥在今年10月入行買車時順便買了一份電動車險。事故發(fā)生后,快遞小哥報警的同時也通知了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很快趕到現場取證,并根據交通事故責任的負擔情況,對該起交通事故進行了現場理賠。
“有保險兜底,快遞員更容易接受責任認定,事故處理少了許多糾纏。”事故民警說,由于保險公司的介入,雙方很快達成諒解,快遞小哥很快就重新送起快遞。
最高可理賠6.9萬元
11月9日上午,在全市快遞電動車試點懸掛行業(yè)識別號牌現場,山東平安財產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11月2日事故中的快遞小哥購買的是該公司8月推出的針對二輪、三輪電動車的一款保險產品,這是山東省內首個針對電動車的保險。
該公司渠道部經理舒暢介紹,這款保險不只是針對快遞車輛,所有的二輪、三輪電動車均可購買。以電動三輪車為例,車險保費分兩種:投保200元,一旦發(fā)生事故,可對第三者死亡傷殘及其醫(yī)療費用、財產損失進行理賠,最高可以理賠3.6萬元;投保400元,除可以對前述第三者損失理賠外,對駕駛人意外死亡傷殘和意外傷害醫(yī)療也可理賠,二者相加最高可理賠6.9萬元。如果車主想要提高理賠額度,可對車輛重復投保,每多買一份理賠額增加一倍,每車最多購買5份。
“保險對車不對人,一旦投保的電動車發(fā)生事故,投保人駕車和投保人允許的他人駕車均可獲得理賠。”舒暢說,該款保險目前只在濟南市天橋區(qū)新趙路1738號天橋交警大隊三中隊事故受理大廳試點出售,已有數十名電動車主購買。
車主為電動車投保時,將綁定一個帶有二維碼的芯片,芯片內植入了車主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以及車輛的車架號、發(fā)動機號等車輛核心信息,為投保電動車獲得“電子身份證”。這些信息與交警管理平臺數據打通,交警通過警務通掃描二維碼,就可讀取車輛信息,便于進行相關管理。濟南快遞行業(yè)協會負責人表示,協會各成員單位將陸續(xù)為電動三輪車投保。
在現行制度下,車險保費最低可打七折,而改革后,車險保費理論上最低可打四折。
近日,天津市政府宣布從2013年12月16日零時起在全市實行小客車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并將自2014年3月1日起,依據北京的經驗對車輛尾號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至此,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石家莊、貴陽等城市對汽車增量實施了限制措施。同時,北京于上個月發(fā)布2014年的限購搖號新政策,2014年新車指標由每年的24萬輛減少到15萬輛。
本是單方事故,經維修廠的“好心”代辦理賠,變成了雙方事故,無責車主莫名背上了虛假理賠記錄,導致車險保費上浮。這樣的案例頻頻發(fā)生,既有部分保險公司內控管理不嚴、疏于向被保險人核實理賠真實性的原因,也反映了部分消費者存在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不強的問題。
截至2013年底,我國汽車保有量達1.37億輛,投保車險的汽車1.2億輛,車險已成為具有剛性需求的大眾消費品。事實上,20年來,監(jiān)管部門對車險費率條款的管控,經歷了“收了放、放了收”的過程: 1995至2002年間,車險費率條款由監(jiān)管部門統一制定,保險公司如遇虧損可申請?zhí)岣哔M率。
自6月1日起,各保險公司在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陜西、青島6個試點地區(qū)全面啟動了新版商業(yè)車險條款費率。
6月1日起,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順利實施,對于低風險車主而言,車險保費最低可打4.3折。從車險公司原有的定價看,商業(yè)車險保費=基準保費×費率調整系數;改革后,商業(yè)車險保費=基準純風險保費/(1-附加費用率)×無賠款優(yōu)待系數×自主核保系數×自主渠道系數。
業(yè)內人士表示,在新條款下,險企的自主核保系數將可上下浮動15%,車主在不同保險公司可能獲得截然不同的待遇。
如果你駕駛愛車在路上被撞了,對方駕車逃逸了,以前,在這種你“無責”的情況下,你的保險公司是不賠付的,今后會賠付了。近日,中國保險行業(yè)協會對商業(yè)車險行業(yè)示范條款進行了修訂,并公開征求意見,新版條款也回應了社會廣泛關注的問題。
目前反保險欺詐專業(yè)委員會已利用行業(yè)共享信息向北京地區(qū)保險公司發(fā)送多份風險預警,提示各保險公司注意相關欺詐信息,防范欺詐風險。
近日,保監(jiān)會日前向各家保險公司下發(fā)了 《關于深化商業(yè)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在7月21日前將意見反饋給保監(jiān)會。在6月份的車險聯席會上保監(jiān)會副主席陳文輝也提出,在費率方面,應以市場化為導向,賦予并逐步擴大保險公司商業(yè)車險費率擬定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