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記者從哈市道外司法部門了解到,一名家住阿城區(qū)某鎮(zhèn)農(nóng)民楊某,自己在家炒制了40多斤土炸藥,在山上打好炮眼后,就想崩石頭賣錢。鄰居及時發(fā)現(xiàn)并報警,民警趕到,將已點燃的引信撲滅。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楊某今年50多歲,一直在家務農(nóng),最近兩年收入減少,就想找點賺錢的辦法。楊某家附近有一個廢棄的采石場,想到賣石頭也是一種賺錢的辦法,楊某就決定上山炸石頭。楊某年輕時曾看過老人炒制鞭炮的“土炸藥”,于是采購物品,在自家院子里炒制炸藥。鄰居聞到火藥味道后,曾詢問過他,以為他說炸石頭是開玩笑。但沒有想到,半年后,居然看到楊某推著40多斤炸藥往采石場走,立刻撥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趕到后將引信撲滅。經(jīng)鑒定,楊某制造的土炸藥為自制硝酸銨炸藥,其成分已構(gòu)成爆炸物,可以引爆。哈市阿城區(qū)人民法院鑒于被告人楊某制造爆炸物的目的是為了開采礦石爆破使用,未造成其他危害性后果,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xiàn),判決被告人楊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劉姝君 記者 李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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