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菲(右前)表示,為救孩子自己雙腳扭傷
稱看到小朋友小月(化名)在舞臺邊不慎摔下時自己跑過去接住,導致腳踝嚴重受傷,經(jīng)診斷為雙腳踝外側(cè)復(fù)韌帶斷裂,行動至今困難。胡菲(化名)找到小朋友的父母要求賠償,但遭到拒絕。無奈之下,胡菲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經(jīng)濟損失71600元及待傷殘鑒定后確定的傷殘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
昨天上午,一起“見兒童有危險相救,導致受傷索賠”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按照原告的訴訟狀,小月小朋友走到舞臺邊不慎摔下時,胡菲雙手接住了女孩小月,胡菲腳踝嚴重受傷。胡菲找到小月的父母索賠被拒絕,于是胡菲起訴至法院。
事發(fā)
稱救小孩導致受傷損失7萬元
2013年5月31日晚,季女士的舞蹈工作室在朝陽區(qū)北苑路華堂商場門口北側(cè)臨時搭建了一個舞臺,舉辦迎“六一”兒童節(jié)舞蹈表演活動。當天,季女士舞蹈工作室請來7名小朋友參加了這次活動,胡菲受到邀請便帶著女兒參加這項活動。
胡菲說,在活動臨近尾聲時,一起參加該活動的小月在舞臺上領(lǐng)取完糖果后,抱著糖果走到舞臺邊上時,不慎摔倒。眼看小月就要從舞臺上摔下來,胡菲跑過去雙手接住了小月。小月安然無恙,但她雙腳的腳踝卻嚴重受傷?!爱敃r感覺特別疼,一下兩只腳都扭到了”。
后經(jīng)診斷,胡菲為雙腳踝外側(cè)復(fù)韌帶斷裂,這導致她至今行動困難。
胡菲說,她事后找到小月的父母要求對方賠償醫(yī)療費用、誤工損失等,但對方不但拒絕賠償并且沒有任何感謝的言辭。于是她起訴到法院,要求活動組織方和小月的父母賠償各項經(jīng)濟損失71600元及待傷殘鑒定后確定的傷殘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
糾紛
孩子家長稱孩子沒要摔下來
對于胡菲的說法,小月的家長卻不認可。小月的父母稱,參加活動的舞臺高度只有50厘米左右,當天小月上臺領(lǐng)完禮物后,正在舞臺上等著家長將她抱下來,并不存在要摔下來的情況,是胡菲在將小月從舞臺上抱下來時未能注意臺階崴傷了腳,導致自己受傷,小月也受到了驚嚇?!澳菚r候孩子的父母、姥姥、姨姥姥4個大人都在現(xiàn)場,我們從來沒有委托胡菲幫忙照顧我們的孩子。”
小月的父母還表示,事發(fā)后,他們便將胡菲送到附近的醫(yī)院檢查,承擔了全部醫(yī)療費,并在胡菲受傷后主動接送她的小孩上下學。此外,小月的父母還對胡菲的傷情提出了質(zhì)疑,他們認為,當天他們看到胡菲只崴傷了一只腳,另一只腳是在事情發(fā)生了一個多月才去醫(yī)院拍的片子,因此他們質(zhì)疑胡菲另一只腳的受傷是否跟當天的事情有關(guān)。
小月的父母還認為,當時他們4個家長都站在舞臺旁邊,小月繞過來走到胡菲所在的位置時,胡菲是將小月抱了下來,不是接住。而胡菲則說她當時接住孩子的時候是雙腿跪地的姿勢,“如果像對方說的是我抱下來的,不可能有這么大的沖力”。
證人
目擊者說法不一
除了當事雙方的觀點不一致,事發(fā)當天曾參與演出活動的其他孩子家長的證言也完全不一樣。兩名孩子家長出庭為胡菲作證稱,當時小月的一只腳已幾乎跨出舞臺,看到小月有危險,胡菲便沖過去將小月接住,連同小月一起摔倒在地。
但另一名孩子家長作為證人出庭說,當時小月就站在舞臺上等著父母來接,不知道為什么,胡菲擠過去將小月抱了下來,在這過程中崴到了腳。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對話
原告:救孩子受傷 一年無法上班
記者:當時的情景還記得嗎?
胡菲(自稱見義勇為者):當天我記得活動快到結(jié)束的時候,小月上臺領(lǐng)獎,獎品是糖果,領(lǐng)完后她便抱著糖果往臺下走,但是到了舞臺邊上不慎摔倒,眼看就要掉下來,我離舞臺是最近的,于是我跑過去接住了她。但在接孩子的過程中,我的兩只腳都扭傷了。
記者:現(xiàn)在傷好得怎么樣了?
胡菲:還沒有完全好,到醫(yī)院檢查發(fā)現(xiàn),受傷的不是骨頭,而是雙腳韌帶斷裂。這種傷不容易好,還容易留下后遺癥。
記者:受傷對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影響?
胡菲:現(xiàn)在基本上什么活都干不了。家務(wù)活都是孩子的姥姥在干,孩子上學放學也都是她姥姥接,我接不了。受傷一年多了,我一直沒法上班,如果公司要辭退我,我也沒辦法,只能接受。
(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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