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三萬塊,不然我就賣你車……”小泉給姑姑發(fā)了這樣的“借錢”短信后,想著姑姑不可能,也沒能力拿出這么多錢時,他便把借姑姑的車賣了,拿著錢去投資他的“事業(yè)”。姑姑一氣之下報了警,要求追究侄兒的刑事責任。
發(fā)小邀去游玩發(fā)現(xiàn)賺錢項目
周至人小泉,今年26歲,小學畢業(yè)后就一直在社會上闖蕩。眼看著發(fā)小們一個個混出人樣了,他卻還是打著臨工、光棍一條??释沙鲆环聵I(yè)的他,常常向發(fā)小們?nèi)〗?jīng)。
而小學同學馮強強是他崇拜的對象。聽說馮強強一個人在湖南搞項目,干得風聲水起。這不,馮強強還邀請他到湖南去旅游,說吃住行全包。去年5月初,小泉應邀前往湖南瀏陽市,馮強強不但包了他在湖南的所有費用,還帶他逛公園、上網(wǎng)吧,日子過得很滋潤。
小泉也想像馮強強一樣,就跟馮強強去“公司”聽課,幾天后,小泉對公司為他規(guī)劃的宏圖激動不已,不過要投資拿分紅就得先交錢。小泉向親戚朋友借了兩萬多元交了,他還不停向好友們推薦公司的項目。
過了一年多,“公司”說資金緊張,要“股東”們再按比例投資,按小泉先前的投資比例,這次他要交1.98萬元。
為自己的“事業(yè)”向姑姑“借錢”
之前的分紅還沒拿到,這次該向誰借錢呢?小泉想到了家住西安城北的姑姑。
6月26日,小泉向姑姑借兩萬元錢,姑姑說沒有。他也沒再說什么,只說出去向朋友借,要用下姑姑的車。姑姑就把車鑰匙給他,還囑咐他慢點開。但沒想到,當晚姑姑就收到短信,小泉說如果不借給他3萬元,他就賣車。姑姑說,這可能是氣話,就沒理會。
小泉說,當時他想到姑姑不可能、也沒能力給他這么多錢,所以臨走時,他偷偷把姑姑車的所有手續(xù)拿出來了。6月27日,小泉把車賣了2.8萬元。隨后給姑姑發(fā)了條短信,就坐車趕往湖南。
小泉姑姑收到短信后,趕緊找車手續(xù),發(fā)現(xiàn)果真不見了。她很生氣,便報了警。
姑姑寫下申請才能追究侄兒責任
徐家灣派出所辦案民警說,倆人是姑侄關系,按照法律規(guī)定需要姑姑寫一份申請書,警方才能追究侄兒的刑事責任。小泉姑姑當下就寫了申請,警方隨后對小泉網(wǎng)上追逃。
7月10日,小泉被湖南瀏陽警方抓獲。小泉搞的哪是什么項目,其實是在搞傳銷。昨日,小泉被西安警方帶回西安,在火車上,他不停求民警,“能不能讓我見見姑姑,我要向她道歉……”
為什么姑姑要寫申請才能追究侄兒的責任?中國法學會會員張允光解釋說,“親屬之間表示諒解的,可以不追究刑責,要求追究的,公安機關就會依法追究。寫申請的意思是明確表達了姑姑要追究侄兒刑責的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對于盜竊案有一個司法解釋,其中規(guī)定: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是近親屬的財物,一般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必要的、處罰也應與社會上作案的盜竊有所區(qū)別。所以公安機關在受理此類案件時,需依據(jù)受害人的態(tài)度來決定是否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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