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5月24日電 記者24日從云南省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對備受關注的楚雄祿豐縣黑井鎮(zhèn)網戀滅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南死刑。
2012年6月,云南瀘西縣人李南與黑井鎮(zhèn)畢某通過手機互聯(lián)網QQ聊天認識并確定戀愛關系,因家人反對,畢某于同年10月19日離開李南前往四川成都。李南多處尋找畢某未果后,到祿豐縣黑井鎮(zhèn)復隆村委會大山村畢某家,找畢某的父母畢光輝(化名)、普春梅(化名)及畢某的兒子畢成才(化名)詢問畢某下落,并居住在畢光輝家中,期間李南通過手機互聯(lián)網QQ給畢某發(fā)過多條信息,要求畢某回到他身邊。遭拒絕后,李南覺得被欺騙,遂產生報復畢某的想法。
2012年10月27日晚,李南持石工錘到畢光輝家二樓臥室多次擊打熟睡中的畢光輝、普春梅、畢成才頭部,然后放火點燃畢光輝家一樓樓梯口的一些塑料編織袋,鎖上房門離開現(xiàn)場,造成畢光輝、普春梅、畢成才死亡,并燒毀畢光輝兒子畢永泉(化名)、畢永營(化名)家價值18000元的住宅等財產。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南因不能正確對待感情挫折,用石工錘擊打畢光輝、普春梅、畢成才頭部致三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李南明知點燃畢光輝家房屋會發(fā)生危害畢光輝家及其他村民的房屋和人員安全的后果,仍然放火燒毀畢光輝家價值18000元的房屋等財產,其行為構成放火罪。
據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放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同時,判處李南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畢永營、畢永泉等人房屋損失及其他經濟損失共計90000元。(王艷龍 普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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