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7歲男孩和13歲女孩“自愿”發(fā)生關系男孩被判強奸罪
男孩17歲,有個“小女朋友”,13歲。
他因和她發(fā)生關系,昨天被江干法院判定犯強奸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法院同時發(fā)布禁止令,禁止他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接觸女友。
因涉及未成年人以及考慮到案件本身的性質,法院對案件不公開審理。
她說要離家出走,被他接到了出租房里
法官說,這是個眉清目秀、帶著稚氣的男孩,家人和朋友都說他活潑又開朗,很討女孩子喜歡。
男孩在老家讀完高一后,輟學跟著姐姐來到杭州打工。
去年3月,他和幾個朋友到杭州一所初中玩,朋友介紹他認識了女孩小朵(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小朵在這所學校讀初二,也是外地人,性格也很活潑。
兩人一見面就互生好感。男孩經常來學校找小朵,她的很多同學也都知道兩人在談戀愛。
去年10月6日下午,小朵在網上向他抱怨,說爸爸媽媽經常打她罵她,逼她做家務,還不給零花錢,她覺得這個家沒法待了。
她說,要離家出走。
男孩勸女友想清楚,不要一時沖動?!爱斎唬绻銓嵲谙胱?,我也可以帶你走?!?/p>
小朵態(tài)度堅決,一定要男孩帶她走。
當晚,小朵趁父母不在家,坐上男孩的電動車,來到男孩和姐姐住的出租房。
男孩對姐姐介紹,說小朵是他帶回家一起玩的朋友。
姐姐很生氣,男孩沒理她,帶著小朵進了房間。
兩人關起門看電視、玩電腦、吃零食,沒有父母管,小朵玩得很開心。
這個晚上,她沒有回家,兩個孩子睡在了一起,發(fā)生了關系。
第二天,小朵把同班女同學小圓叫過來一起玩。
三人玩了一整天,當晚都睡在了男孩家。
三人一間房,小圓睡床上,男孩和小朵打地鋪,兩人悄悄又發(fā)生了關系。
女孩對民警說:叔叔,我們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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