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南昌市京山南路象湖農民公寓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4歲女童死亡,肇事司機是一名剛拿到駕照16天的19歲男子。
當晚,吳某某駕駛一輛小車進入象湖農民公寓小區(qū),不料將一名4歲的女童帶倒,車輪從其身上碾過。吳某某立即將女童送至醫(yī)院搶救,但女童最終還是離開了人世。經查,吳某某于3月27日拿到駕駛證,事發(fā)時僅持照16天。目前,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沒有在車身后部粘貼、懸掛統一標志或懸掛標志不符合要求,都將被處20元~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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