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腦瘤女孩要捐器官 卻奇跡般醒來
信息時報訊 11歲女孩突患腦瘤,父親為讓女兒繼續(xù)“活”下去,毅然替女兒簽訂了器官捐獻志愿書,但后來出現(xiàn)了奇跡,已昏迷的女孩竟在醫(yī)護人員的救治下醒了過來。醫(yī)生表示患者即使簽訂了志愿書,他們亦會盡全力對其進行救治,這與她是否愿意捐獻器官無關。
11歲女孩突患腦腫瘤
今年11歲的小妮是梅州人,去年3月發(fā)病前還在上小學4年級,父母在深圳龍崗當臨時工,小妮和弟弟則在老家隨爺爺奶奶生活。去年3月的一天,小妮一覺醒來突然眼睛斜視、走路歪斜,家人送她到醫(yī)院接受檢查后被確診為右側橋小腦角、腦干間變型星形細胞瘤,這是一種惡性顱內腫瘤。而更不幸的是腫瘤緊緊壓迫著神經,若完全切除后有可能會使她成為植物人,于是醫(yī)生只能給小妮做了腫瘤局部切除手術。
小妮術后恢復得很好,這讓他們一家又看到了希望,不過由于經濟原因,小妮未接受術后化療等系統(tǒng)治療即辦理了出院。出院后,父親老郭接了小妮到龍崗休養(yǎng)并就近找了一家學校入學。
父親替女捐獻器官只因舍不得她
正當一切看似要好起來的時候,小妮一家卻遭遇風云突變。去年5月,小妮爺爺因經受不住孫女病重的打擊而去世;8月,老郭又因工傷意外致左手手腕和左腳腳踝骨折,傷愈后只能拄著拐杖行走,無法繼續(xù)工作也直接斷了全家的經濟來源。到了10月1日,小妮的眼睛又開始斜視,而這一次病情更加嚴重。
老郭想把她送到醫(yī)院,但上一次手術時欠下的7萬元債務尚未還清,如今自身又無收入,實在是沒錢送孩子到醫(yī)院。不過老郭并不甘心就這樣讓女兒永遠地離開自己,“在妮妮4月做手術時,我們就知道她遲早要離開人世,可我們不想她就這樣走了,所以想以捐獻器官的形式讓她的生命得以延續(xù),也讓她走得有意義、有價值一些”,老郭動情地說道。
11月2日,經過前一天連夜與全家人商量,老郭找到深圳市紅十字會,填寫了《深圳市紅十字會器官捐獻志愿書》,承諾自愿把妮妮包括心臟、皮膚、眼角膜在內的10項器官全部捐獻出來。老郭此舉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東莞某港資企業(yè)負責人親自找到老郭,表示愿意出資讓他的女兒去醫(yī)院治療。
昏迷女孩奇跡般醒來
經過深圳紅十字會方面的聯(lián)系,去年11月15日,中山一院捐獻中心的楊春華副教授等去到深圳龍崗的醫(yī)院進行了病情及倫理評估,當時已經陷入淺昏迷的小妮生命體征平穩(wěn),但其病情不穩(wěn)定,一旦迅速發(fā)展可能就無法達成父母捐獻女兒器官的心愿,經過院方與家屬的協(xié)商,小妮被轉送到廣州中山一院黃埔院區(qū)繼續(xù)接受更好的治療。
然而當小妮家人都以為她即將離開他們時,奇跡卻出現(xiàn)了,在醫(yī)護人員的治療護理下,近日,小妮竟醒了過來,雖然雙目因腫瘤壓迫而失明,但她已經可以說話了。
醫(yī)院:不管要不要捐獻都會全力救治
中山一院捐獻中心副教授楊春華全程參與了小妮的救治,面對社會上有些人對器官捐獻的不太了解,甚至認為醫(yī)院會因為患者簽訂了捐獻器官的志愿書就放松救治等聲音,楊春華認為這一事例很好地打消了這些無稽的猜測。據楊教授介紹,即使患者或其家屬簽訂了志愿書,這名患者也只是一名潛在供體,跟健康的人去簽訂一份這樣的志愿書是沒有區(qū)別的,而且就算患者和家屬都愿意捐獻,但病情等不符合相關條件,也是不能做捐獻的。楊春華表示作為醫(yī)護人員的職責是救死扶傷,挽救生命是他們的最高追求,不會因其簽訂了捐贈協(xié)議就放松治療甚至放棄治療?!。ㄓ浾?袁建彰 通訊員 李紹斌 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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