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聞網訊 郴州安仁縣女子陽某與男子劉某曾長期保持七、八年的婚外情,被丈夫發(fā)現后逼其離婚。女子無奈找到昔日情人劉某討說法,不想被劉某家人毆打致傷。1月15日,劉某的母親與妻子因故意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各處以行政拘留3日與罰款500元。
2012年12月22日上午,安仁女子陽某報警稱被人毆打,公安機關處警發(fā)現女子陽某在縣城某洗車場內被人打傷。經調查,原來現年34歲的女子陽某,與40歲的男子劉某曾長期保持婚外情人關系,長達七、八年。俗話說“紙包不住火”,久而久之兩人關系暴露,女子被丈夫逼其離婚,男子劉某則一直躲避女子。于是女子找到劉某的單位討說法,并于22日上午在縣城某洗車場內,堵著昔日情夫劉某,賴在其車上不肯下來。男子為擺脫糾纏,電話召來了母親羅某與妻子唐某,兩女人對陽某抓撕毆打,造成陽某受傷,法醫(yī)鑒定為輕微傷。
案件發(fā)生后,轄區(qū)城關派出所召集雙方多次調解,因和解不成,遂依法作出了上述處罰?! 。ㄍㄓ崋T 袁忠平 周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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