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12月14日訊 今年8月,江蘇南通通州一女子錘殺丈夫。今日,這一備受社會關(guān)注的“以暴制暴”案在江蘇通州法院一審宣判,妻子左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判決結(jié)果一出,旁聽席上無論是兇手還是被害者家人均向法官致謝。
記者了解到,左某殺了丈夫后,她的婆婆以及死者的兄弟姐妹都向司法機關(guān)聯(lián)名請愿,要求寬大處理左某。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大家都知道,左某已經(jīng)忍受了丈夫20多年的殘忍家暴。
左某46歲,20多年前嫁給晏某后,才發(fā)現(xiàn)晏某脾氣暴躁、酗酒,酒后亂發(fā)脾氣,動輒罵人和打人。左某和一對兒女多次遭受晏某的毆打,有時晏某酒后還毆打自己的兄弟姐妹。
更令人惡心的是,如今年過半百的晏某酒后還時不時騷擾兒媳,家人有怒難言。面對無恥而暴力的丈夫,左某更多的是選擇默默忍受。
左某說,自己也提出過離婚,可晏某揚言離婚就不會放過她。再加上當初念及孩子小,就一再忍讓。豈料,晏某有恃無恐,暴力傾向越來越嚴重。
今年8月24日晚上8點左右,晏某酒后一回到家,就開始辱罵妻子和兒子,并拿出一把錘子欲砸兒子。左某終于不堪忍受,乘晏某不備奪下錘子,連續(xù)猛砸晏某頭部數(shù)錘,最終將晏某砸死。稍后,左某撥打了110自首。
案發(fā)后,左某的婆婆帶頭寫請愿書,其子女及晏某的兄弟姐妹也都聯(lián)名寫了請愿書,請求司法機關(guān)從寬處理左某,給她一條生路。
左某的婆婆王某說:“兒子的死,我做母親的當然痛心,但我不能怪罪我的好兒媳。她本本分分,勤儉持家,是我兒子不爭氣,我做母親的也看不下去,我兒媳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兒子的死那是他的命,他自己造的孽。希望司法機關(guān)能對我兒媳寬大處理,救救我的好兒媳。”晏某的子女及兄弟姐妹也認為晏某是一個惡魔,經(jīng)常暴力虐待妻子及其家庭成員,所以是死有余辜,希望對左某從輕發(fā)落。
辦案人員說,“受害者的家屬為兇手請愿,而且是親生母親和兄弟姐妹,這種情況很罕見,這是一場情與法的碰撞?!?/p>
法院審理后認為,左某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應(yīng)予懲處。鑒于左某案發(fā)后自首,且被害人在事發(fā)時存有重大過錯,左某的行為得到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綜合以上因素,法院決定對其減輕處罰。
通州法院人民陪審員表示,“這一案例警示我們廣大女性,要知法學(xué)法,自強自愛,這樣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有效地保護自己。遇到家庭暴力只有通過正當?shù)耐緩?,比如說可以求助公安機關(guān)、大調(diào)解中心、婦聯(lián)或當?shù)鼐游瘯?,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可及時撥打‘110’報警向公安部門求救。受到嚴重傷害和虐待時,要注意收集證據(jù)。如果經(jīng)過努力,對方仍不改暴力惡習(xí),離婚不失為一種理智的選擇。這也是目前擺脫家庭暴力的一種方法。否則以左某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不但解決不了還會給整個家庭帶來不幸?!?記者 米格)
相關(guān)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