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與賣淫女發(fā)生糾紛后,弟弟假冒警察針對該賣淫女抓嫖,敲詐5000元。昨天,記者從江漢區(qū)檢察院獲悉,萬某因犯招搖撞騙罪,一審判刑1年4個月。
2007年9月,萬某的哥哥和賣淫女小紅(化名)發(fā)生糾紛。萬某邀約劉某、吳某等人(均已判刑)為哥哥出氣,策劃假冒警察抓嫖敲詐錢財。當月27日晚6時許,他們把小紅誘騙至漢口三民路一賓館。吳某身著保安制報,拿著手銬闖入房間,假冒警察以處罰賣淫、嫖娼為由對小紅進行恐嚇、威脅。期間,萬某及劉某等人假裝前來勸和,并佯裝與公安人員熟識,提出“私了”,騙走小紅5000元。
小紅事后感覺不對頭遂報案。同年11月,吳某、劉某等4人落網(wǎng)。去年8月11日,潛逃在外的萬某主動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通訊員許麗薇 記者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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