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男子扮女裝,通過QQ認識受害人后,以談戀愛為名,贏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詐騙錢財。昨日,南昌市東湖區(qū)法院以詐騙罪判尚某1年7個月、罰金2萬元。
江南都市報訊 胡振藝、劉媛、記者羅素靜、實習生胡霞報道:男子扮女裝,通過QQ認識受害人后,以談戀愛為名,贏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詐騙錢財。昨日,南昌市東湖區(qū)法院以詐騙罪判尚某1年7個月、罰金2萬元。
據(jù)悉,2010年至2011年期間,尚某購買假發(fā)、女裝,化裝成女性,化名“李艷”,通過QQ聊天先后認識黃某、樊某。尚某假裝與兩人談戀愛,取得他們的信任。之后,尚某先后編造要租房、購物、家庭生活困難等理由,先后3次騙走黃某6400元,先后4次騙走樊某1.4萬元。2011年10月,尚某又化名“李艷”,準備詐騙樊某之弟樊某某財物時,樊某某提出要與之發(fā)生關系。開房后,尚某被迫承認自己是男人。同年12月16日,尚某被樊某某及被害人黃某、樊某抓獲,扭送公安機關。法院一審認為,尚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和隱匿隱瞞真相方法,騙取他人共計2.04萬元,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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