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袁國禮)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昌平一家“休閑足道”店被指控組織未滿18周歲的少女賣淫,而引誘這些少女賣淫的竟是其中一名女孩的男友。兩名犯罪嫌疑人近日被批捕。
據(jù)了解,去年5月份,張某等人于昌平回龍觀租了一套房屋經(jīng)營“休閑足道”足療店,張某負(fù)責(zé)收錢管理、做飯打掃、幫助望風(fēng)等協(xié)助組織賣淫。今年3月2日,警方根據(jù)舉報,將正在店內(nèi)嫖娼的一名男子抓獲,并在店中起獲贓款8100元,避孕套十余個。
從事賣淫的小紅、小玲姐妹倆均未滿18周歲,另一賣淫女小青也只有19歲。小紅稱,自己與姐姐小玲此前在福建從事正規(guī)足療。后來,姐姐的男友于某說他有朋友在北京開足療店,從事賣淫活動很掙錢,她們便跟隨于某來京賣淫。店里的項目有足療、小保健和大保?。促u淫),管吃管住,每次賣淫由其提供避孕套,并在門外把風(fēng),事后把錢交給張某,月底五五分成。
近日,張某因涉嫌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于某因涉嫌引誘賣淫罪被昌平檢察院批準(zhǔn)逮捕。于某通過利誘的手段引誘自己女友及其妹妹賣淫,其行為涉嫌引誘賣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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