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在向女友乞求復合無望后,32歲的陳某將一瓶硫酸潑向年僅21歲的女友,致使女友容顏盡毀。在潛逃七年后,迫于“清網(wǎng)”壓力,陳某投案自首。日前,廣州市荔灣區(qū)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陳某提起公訴。
被害人小青和被告人陳某都是廣西人。2003年,兩人在食得樂大酒樓打工期間相識,并談起了戀愛。但交往不久,陳某去了深圳打工,兩人的感情逐漸轉(zhuǎn)淡。于是小青向陳某提出了分手,陳某因此懷恨在心。
2004年6月21日,陳某來到芳村大道西小青與朋友合租的住處。在乞求復合無望后,陳某出門買了一瓶硫酸,趁小青睡覺時將一整瓶硫酸向小青臉上和身上潑去,隨后逃離現(xiàn)場。這一瓶硫酸,導致小青的面部、頸項部、胸部、雙上肢及右大腿被嚴重燒傷,整個面部毀容不說,還致使雙眼瞼、口唇功能障礙。經(jīng)法醫(yī)鑒定,小青的損傷程度為重傷,傷殘等級為三級。
雖然經(jīng)過多次手術(shù)治療,也進行了植皮手術(shù),但小青的面貌仍然顯著變形,并嚴重影響眼口鼻功能。目前,小青的頸部及兩臂仍無法自如活動,臉上身上布滿疤痕,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長年由弟弟照顧,至今不敢出門見人。
案發(fā)后,陳某到東北沈陽等地四處潛逃。去年年底,迫于公安機關(guān)“清網(wǎng)”行動的壓力,陳某投案自首。(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陳宇、佘淡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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