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新野縣鮑灣村耍猴人楊林貴蹲在家門口和自己的猴子玩耍。楊林貴,耍猴近三十年。新京報記者 周崗峰 攝
10月13日,耍猴人鮑慶山牽著從牡丹江帶回的兩只小猴在家門口玩耍。新京報記者 周崗峰 攝
耍猴人街頭賣藝,無“野生動物運輸證”被刑拘;被舉報虐待動物,藝人紛紛轉(zhuǎn)行,猴藝發(fā)展傳承面臨困境
新野猴藝,作為鄉(xiāng)土藝人討生活的方式,歷經(jīng)數(shù)十年演繹后,被賦予了文化傳承的標(biāo)簽。然而,今年7月,6名新野耍猴人在牡丹江市街頭表演時,因沒有“野生動物運輸證”被牡丹江森林公安刑拘,一場民間技藝傳承與城市管理模式的沖突,引發(fā)輿論關(guān)注。
在素有“猴藝之鄉(xiāng)”的河南新野,猴藝正逐漸沒落。這一具有鄉(xiāng)土氣息的街頭表演藝術(shù),在城市管理模式與現(xiàn)代文明的撞擊中,逐漸被邊緣化并嘗試走上轉(zhuǎn)型之路。
“翻個筋斗!”10月13日下午,河南省南陽市新野縣鮑灣村的一處農(nóng)家院里,鮑慶山面對兩只半米高的小猴,發(fā)號施令。
47歲的鮑慶山屬猴,是一名耍猴藝人,從事這一技藝已近30年。他將手里的繩子向下一頓,小猴們高高躍起又落在原地,沒能翻出筋斗。
“在公園關(guān)了快倆月,猴子的技能生疏了。”鮑慶山說。
今年7月份,鮑慶山及其哥哥鮑鳳山等四名耍猴藝人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街頭耍猴表演時,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刑事拘留,包括兩只小猴在內(nèi)的6只猴子被關(guān)入公園,其間一只大猴死亡。
13日的磨合訓(xùn)練沒有持續(xù)太久。鮑慶山有些迷茫,猴子訓(xùn)好之后是否還要出去賣藝。盡管法院9月23日宣布4人“社會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處刑罰”,但在看守所被拘留兩個月后,他的哥哥和同伴都不愿再從事這行。
被刑拘的耍猴人
7月10日中午,警察闖入牡丹江市文化廣場步行街的圍觀人群時,一只猴子正在表演翻筋斗。
看到兩名突如其來的“大蓋帽”,猴子咧開嘴,露出牙齒,發(fā)出吱吱的聲音,耍猴人鮑鳳山攥緊猴繩,想往人群外鉆。前一天,也是在這里,他們已經(jīng)被警察驅(qū)趕過一次了。
“跟我們走。”警察一把抓住鮑鳳山和他的同伴,往車上推。
這是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森林公安承擔(dān)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職責(zé)。
最終,鮑鳳山兄弟和兩個同伴被刑拘了近兩個月,6只猴子被拴在牡丹江市人民公園。
自從1982年馴養(yǎng)猴子起,這是鮑鳳山兄弟第一次和他們的猴子分離。過去的32年里,他們和猴子“形影不離”。猴子睡覺會鉆進他們的被窩,就連串門走親戚,他們也會把猴子揣進懷里。
警察告訴鮑鳳山,他們被拘留的原因,是因為沒有“野生動物運輸證”。《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必須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quán)的單位批準(zhǔn)。鮑鳳山兄弟的猴子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需要到河南省林業(yè)廳辦理運輸證。
“祖祖輩輩耍猴,從來沒辦過運輸證,也不知咋辦?!滨U鳳山無奈地說。
9月23日,鮑鳳山兄弟走出看守所,直奔人民公園找猴子,但看到的卻是5只臟兮兮的猴子,和猴子阿丹的尸體。12年前,鮑鳳山的父親送給他一只剛出生的小公猴,鮑鳳山看它聰明可愛,給它取了個女孩兒名:阿丹。
在外出耍猴的三十多年間,被打罵、被驅(qū)離、被罰款甚至猴子被沒收,鮑氏兄弟都遭遇過。但是被刑事拘留并導(dǎo)致猴子死亡,還是頭一次。
鮑氏兄弟想把阿丹的尸體帶回老家安葬,但遭到汽車站拒絕。兄弟倆抱頭痛哭,只得將阿丹葬在牡丹江市的一座荒山上。
9月25日,鮑鳳山一行4人領(lǐng)著剩下的5只猴子踏上了歸途。
耍猴人苦與樂
在這場波折的前兩天,鮑鳳山兄弟和2名同伴,6只猴子來到牡丹江市。猴子怕熱,這里涼爽的天氣有利于猴子們表演。
在距離文化廣場不遠的城中村的小旅館,為了省錢,四人和六只猴子擠在兩間10平米左右的房間里,每晚每人15元。關(guān)在籠子里的猴子,就地大小便,濃重的氣味彌漫在房間里。
“但總比住涵洞舒服?!滨U鳳山說。近兩年,由于出門坐大客車,帶不了太多行李,他們開始住旅館。但2012年以前,他們一直住在涵洞、大橋下,隨身帶著被褥,用塑料布搭建帳篷。鍋都是隨身背著,找?guī)讐K磚頭,從野地里撿柴火,就可以生火做飯。
鮑鳳山兄弟和兩個同伴的家鄉(xiāng)——新野縣樊集鄉(xiāng)鮑灣村,是傳統(tǒng)的耍猴之鄉(xiāng),目前村里有近千人耍猴。在過去的30多年里,鮑氏兄弟帶著猴子跑遍了中國20多個省份。他們只在秋收和春節(jié)回鄉(xiāng)呆很短的時間。
外出耍猴,唯一的目的就是“掙錢”。鮑鳳山的老鄰居,58歲的耍猴藝人楊林貴說,上世紀(jì)80年代,耍猴人表演一天最多可以掙到10元錢;上世紀(jì)90年代能掙40多元,這是一筆可觀的收入,“幾乎家家戶戶出去耍猴”。如今一天也能掙一百多元,“比種地強多了”。這也使得鮑灣村在上世紀(jì)90年代,就比周邊村子富裕。
耍猴藝人的街頭表演,收入全憑運氣,“給不給靠觀眾自愿,不給也沒辦法,走江湖得忍氣吞聲,最少一天連頓飯錢都掙不出。”楊林貴說。闖蕩江湖30多年,楊林貴總結(jié)出一套經(jīng)驗:江浙滬和廣東老板多,出手大方。
長期漂泊中,耍猴人與猴之間產(chǎn)生了親切的依賴感。新野耍猴人有條不成文的行規(guī),表演結(jié)束后,人猴同食,而且第一碗飯先盛給猴吃,以示慰勞?!拔覀兛亢锍燥垼荒芴澊怂?。”楊林貴說。
在牡丹江的表演間隙,鮑鳳山會讓阿丹擰開一瓶礦泉水,猴一口,人一口,“它就是不會說話一身毛的人?!?/p>
鮑鳳山覺得與猴相處輕松快樂,收入也不錯,但這一行苦處也不少。最讓耍猴人難過的是,他們經(jīng)常像乞丐一樣被驅(qū)趕,有時候還會挨打。有一次,鮑鳳山表演完之后,向觀眾討錢,被一名東北大漢辱罵,“要錢老子削死你”。
2003年在保定廟會上,楊林貴的同伴因為跟一名看表演的婦女要5毛錢,被婦女用磚頭砸傷,頭部縫了15針。
最糟糕的時候,耍猴人甚至連猴都保不住。楊林貴記得,2000年他在成都火車北站表演時,就被綜治辦沒收了7只猴子,“7只猴相當(dāng)于兩年的收入,我討飯扒車才回到新野?!?/p>
但耍猴藝人并不太愛談這些不愉快的遭遇:“走江湖討生活,遇事得忍氣吞聲,掙錢回家才是正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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