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未成年人,現在更通俗地被稱為北京“移民二代”的少年們,已是北京未成年人犯罪的絕對多數
3名非京籍的光背少年幾盡殘忍地痛毆另外一少年,相關視頻在網上流傳,躥紅,北京警方30個小時破案。
幾乎在與此引人關注的網絡事件發(fā)酵的同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高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2013年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工作報告》(也稱白皮書),對過去一年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統(tǒng)計數據、原因剖析及相關建議作了詳細陳述。
發(fā)布會全程沒有提及上述網絡事件,關于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那應當是下一次的年度報告重點研究的對象。但是,兩者的關聯(lián)性顯然不僅僅是時間落差,報告顯示,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同樣引起了司法部門的特別關注。
非京籍未成年人,現在更通俗地被稱為北京“移民二代”的少年們,已是北京未成年人犯罪的絕對多數。而這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兒,近年來的數據已經一再印證。
65.3%非京籍
據北京高院未成年案件審判庭庭長趙德云介紹,在過去的一年,法院判處的未成年人罪犯人數有所下降,共1053人,同比下降約15%。
“總體上看,五年來,全市少年法庭判處的未成年罪犯人數呈下降趨勢。”
趙德云稱,去年北京法院依法妥善審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他專門提到了一度備受關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因部分被告人身份特殊、案情敏感,一度成為網絡點評率在全國排名第一的案件”,兩級法院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辦理,“得到網民的普遍認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法治周末記者拿到的白皮書里稱,在過去的一年,北京未成年罪犯“四高”特征依然明顯:男性罪犯以及16歲至18歲年齡的罪犯都高達九成以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罪犯接近80%,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較高,占65.3%。
報告沒有提到犯罪主要集中的類型。據北京市一基層法院少年庭法官向法治周末記者透露,未年人犯罪比較常見的是故意傷害、盜竊、搶劫、尋釁滋事等案件。
趙德云專門介紹說,2013年侵害未成年人性權益的犯罪形勢嚴峻,這類案件占全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左右。
“統(tǒng)計顯示,侵害未成年人性權益的刑事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14歲以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比例較高,約占80%;二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子女易遭受性侵害;三是加害人與被害人相識程度高,常利用師生、老鄉(xiāng)、鄰里等關系,接近被害人實施作案;四是犯罪手段比較隱蔽,多采用哄騙、恫嚇、威脅等手段,對未成年人進行精神控制?!?/p>
出自“問題家庭”
北京高院調研發(fā)現,幾乎每一個“問題少年”背后都有一個“問題家庭”。
報告稱,大部分未成年侵權人或罪犯的家庭存在過分溺愛、姑息縱容的情況,有的監(jiān)護人甚至與孩子共同實施侵權行為。此外,單親、離異重組等結構不穩(wěn)定的家庭子女更容易出現偏激、矛盾、失望、仇恨等情緒,嚴重者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外來流動未成年人通常工作、居住、生活不穩(wěn)定,一旦陷入就學、就業(yè)失敗或者缺乏生活保障等不利境地,往往會增加違法犯罪的幾率。”
報告特別注意到了非京籍“問題少年”的監(jiān)護缺失問題。
尤其獨自來京謀生的未成年人,他們過早地脫離了父母的監(jiān)護,遠離家鄉(xiāng),“在巨大的經濟落差和物質誘惑中容易迷失自我,走上犯罪的歧途”。
審理案件的法官發(fā)現,他們常常難以跟這些被告人的父母取得聯(lián)系,因為這些父母本身也常年在外打工,或處于離異分居狀態(tài),不愿意承擔監(jiān)護責任。
“這既影響未成年人相關訴訟權益的行使,也不利于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矯治?!壁w德云說。
在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教授看來,導致外來人口犯罪的兩個最主要原因:一是大城市里的犯罪機會更多;二是外來人口各方面受到的歧視產生的失衡感。
皮藝軍對法治周末記者說,雖然城市的防控手段比農村要強得多,但由于經濟差距大,犯罪的機會也更多;而外來人口也會受到一系列的社會歧視,例如沒有當地城市戶籍享受不到同等的待遇,例如經濟地位不同受到的歧視以及現實中司法不公導致的歧視。
“我們不難觀察到,現實中如果一起案件發(fā)生,在來自農村的孩子和來自城市的孩子中,往往來自農村的孩子更容易被懷疑,更容易被抓到看守所,更容易被判刑?!逼に囓娬f。
“會有相對剝奪感,他們(來自農村的孩子)認為他們同樣有一雙手,同樣努力工作,卻仍與當地人的生活有天壤之別,一系列的歧視和不平衡感使他們更容易傾向犯罪的天平?!逼に囓姺治稣f,“他們覺得這樣做(犯罪),他們也喪失不了更多的東西?!?/p>
犯罪與受害
實際上,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占絕對多數,并不是北京高院剛剛發(fā)現的現象。
作為長期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專家,皮藝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在北上廣三大城市,外來人口犯罪占70%至80%以上,已成為一種常態(tài),多年如此。
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此前統(tǒng)計過2008年至2011年4年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發(fā)現非京籍的占比接近70%。2012年,北京市大興區(qū)人民檢察院披露的數據也稱,該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非京籍比例達到七成。
相比前幾年的數據,2013年的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稍有下降,但仍占據北京未成年人犯罪的絕對多數。
北京高院今年的報告還關注到了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即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子女更容易遭受性侵害。
這也與監(jiān)護的缺失有關。報告顯示,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大多是外來打工者的子女,因為他們的父母忙于生計,無瑕照顧孩子,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機。這與他們是違法犯罪的多發(fā)群體的原因一樣——在京打工的父母鮮有時間花在他們身上。
量刑的不平等也是現實存在的,不過在近兩年已逐漸有所改進。
北京市門頭溝區(qū)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長楊暢曾向媒體解釋說,過去北京法院對未成年人罪犯慎判緩刑,主要原因是北京的社區(qū)矯正機構不接受非京籍的矯正對象,而未成年被告人的戶籍所在地又不具備矯正條件。自2012年北京密集出臺了一系列對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之后,這種現象才改觀。
2010年,北京高院少年庭的三名法官撰文提到過這一問題。文章稱,受限于各種原因,當時全市法院在刑事案件中開展社會調查(指對未成年人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在校情況以及實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現等情況的調查)的對象主要局限于北京戶籍的未成年人,而由于社會調查報告可能成為對未成年人量刑的重要參考依據,這一缺陷會間接導致對北京戶籍與外地戶籍未成年人量刑、特別是適用非監(jiān)禁刑方面的不平衡。
到2012年時,媒體調查發(fā)現,這種現象已得到改觀,例如當年北京門頭溝法院非京籍未成年人犯罪判緩刑比例已達到三分之二,北京西城區(qū)法院這一比例也在一半以上。
戶籍平等方能治本
在調研中,北京高院發(fā)現,北京對于外來流動未成年人的信息管理尚未完全做到一口采集、多口使用、互通共享,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統(tǒng)計口徑不一、底數不清的現象。
對于已有不良行為紀錄、處于犯罪邊緣的外來流動未成年人,北京也沒有早期干預和有效的監(jiān)督管控措施。此外,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導和幫教,刑滿釋放的外來流動未成年人容易再次犯罪。
就此,北京高院建議,加強對流動人口租住房屋及所在社區(qū)的監(jiān)督管理,將外來流動未成年人納入信息監(jiān)管、早期干預和幫扶安置范圍。例如,以社區(qū)、街鄉(xiāng)為單位為外來流動未成年人登記建檔,記錄其就學、就業(yè)情況等。
針對未成年人權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問題,北京高院還建議探索建立防止虐童等侵害未成年人行為的“強制報告”制度,即當知悉或有足夠理由懷疑兒童受到父母、教師或他人的虐待、體罰等傷害時,必須及時舉報或報警,知情不報者應受到懲罰。
目前已有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強制報告義務,但北京高院少年庭的法官認為,對虐童等侵害行為的強制報告義務也是大勢所趨。
皮藝軍認為,在城市化的進程中,外來人口犯罪率高是不可避免的現象。治本之策無非是推動戶籍間的平等;治標之策需多關注外來人口進城以后的就業(yè)和子女受教育等待遇問題,消除各種歧視。
“我估計(大城市外來人口犯罪率)70%以上這個比例還是會持續(xù)一段時間,也有加劇的可能。現實中已出現了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的勢頭,加劇的話,最后極可能成為黑社會,應引起重視。”皮藝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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