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獄32年后選擇自首……
32年前越獄逃犯,年近六旬主動要求回到監(jiān)獄。他自稱“還債”,但被外人解讀為“入獄養(yǎng)老”。
2012年10月8日,國慶長假后的第一天,越獄脫逃的李慶春,來到河南省周口監(jiān)獄自首,為他32年的逃犯生涯畫上了句號。
李慶春今年已經58歲了,大概由于長年在外流浪的緣故,與同齡人相比,歲月的痕跡在他臉上更加明顯。26歲時,面對15年刑期的判決,李慶春選擇了越獄。一念之差,換來了32 年的逃犯生涯,而今,年近花甲的他重返故地,決定將自己已經遲暮的余生,交付給曾經逃離的監(jiān)獄。
脫逃始末
采訪中,年邁的李慶春將自己當年犯下的罪過歸結為年輕時的游手好閑。家中排行老三的他,有一個被當?shù)厝水斪觥吧駶h”的二哥,在李慶春看來,收人錢財替人治病驅邪,這樣的“營生”令他“向往”,懷著這樣的想法,李慶春從二哥那里學到了一些半仙的“手藝”,而正是這些當時被李慶春看作是謀生技能的“手藝”,為其之后的鋃鐺入獄埋下了伏筆。
李慶春記得那次“闖禍”是在1980年元宵節(jié)前后,他照著在二哥那里學來的伎倆,為一名患病婦女“醫(yī)治”,將一整瓶烈性白酒和著香灰灌進了患者的喉嚨。不料患者第二天不幸身亡。
據李慶春回憶,當時得知患者死亡的消息時,正在集市上賣甘蔗,他當時的第一反應便是逃跑,不過這第一次逃跑經歷十分短暫。逃到親戚家的他,在親友的勸說下,很快到當?shù)嘏沙鏊允住?/p>
1980年3月,柘城縣人民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判處李慶春有期徒刑15年,李慶春隨即被押送至省周口監(jiān)獄(當時為“豫勞二支隊”)二監(jiān)區(qū)畜牧場分監(jiān)區(qū)服刑。
身陷囹圄后,26歲的李慶春逐漸意識到自己犯下的錯誤對他的后半生意味著什么。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李慶春居然選擇了用“再失足一次”的方式,試圖逃避為自己的罪行埋單。
1980年11月的一個傍晚,已經在監(jiān)獄中過了大半年的李慶春,利用一次去蘋果園里勞動的機會,躲進地上成堆的蘋果樹葉中,就此越獄。據李慶春回憶,當時自己鉆進樹葉堆大約10分鐘后,就聽見其他犯人在緊急報數(shù)的聲音,然后便是急促的警報聲、警車聲,因為極度的緊張,他的汗水浸透了棉襖。直到夜深人靜,他才從枯葉里爬出來,一晚上狂奔了上百里地,直到天亮才走出周口地界。
逃犯生涯
逃獄后的32年,李慶春除在1981年曾被長沙收容站強制收容過一次外,其他大部分時間,都在風餐露宿中度過。開始時,為了躲避通緝,他時常將自己裝扮成患有精神病的流浪漢,據李慶春說,32年四處流浪,幾乎走遍了全國,棲身之地通常是橋洞。
對于李慶春的脫逃經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刑法教研室教授沈亮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訪時指出:“此事發(fā)生在32年以前,在當時,追捕逃犯的刑偵技術并不發(fā)達,所以可能存在李慶春這種長期脫逃的現(xiàn)象。同樣的情況如果放在現(xiàn)在,入獄服刑人員均在公安部門留有指紋等身份辨認信息,如果有脫逃事件發(fā)生,這些信息馬上會進入全國聯(lián)網,任何一家救助站,在救助人員后,都要通過這些信息來核對被救助人員的身份,逃犯一經發(fā)現(xiàn),馬上會被遣送回逃跑監(jiān)獄?!?/p>
作為一名在湖北當?shù)厣钍苈牨娤矏鄣闹鞒秩?,湖北楚天音樂廣播主持人林小飛由于工作原因,曾多次接到在逃罪犯打來的電話,甚至有故意殺人的在逃人員提出與林小飛當面傾訴,而這些人最后都無一例外在林小飛的建議下選擇了自首。提到規(guī)勸犯人自首的方式,林小飛告訴記者,我只問他們一個很現(xiàn)實的問題:“你逃了之后,怎么生存?”在通訊科技發(fā)達的今天,有專家指出,出逃的犯人只有“自首”和“自殺”兩條路可選。
在接受采訪時,李慶春也坦言數(shù)年的逃犯生涯,多年的風餐露宿,使他變成了一個身體孱弱的老頭,由于常年睡橋洞,現(xiàn)在每到陰雨天,他的膝蓋關節(jié)炎就會使他疼得徹夜難眠。在偷偷潛回家中和哥哥見面后,李慶春得知自己老家的房子早就倒了,曾經的田地也被村里分了??粗謇飪簳r的玩伴們都已子孫繞膝盡享天年,李慶春由衷地感到無限悲涼。有網友在評價李慶春事件時表示:“如果他當時沒有選擇逃獄,現(xiàn)在早就刑滿釋放了,說不定也有了自己的家庭?!?/p>
自首何為?
關于自首,在面對媒體時,李慶春表示是為了“還債”,為自己曾經的過失致人死亡承擔后果。但在采訪中,李慶春也提到,今年10月1日到7日,他一直在監(jiān)獄附近轉悠“調研”。在得知了監(jiān)獄里吃得衛(wèi)生,住得舒心,有病了還能夠得到治療后,才最終在10月8日下定決心,到河南省周口監(jiān)獄管教辦公樓進行自首。如此看來,李慶春自首的目的似乎并不僅僅是良心發(fā)現(xiàn)這么簡單。
對于李慶春自首可能是為了回監(jiān)獄“養(yǎng)老”一說,網上有很多網友均認為這種揣測很合情合理,甚至有網友直接表示,縱觀李慶春的一生,其好逸惡勞的人格本質已表現(xiàn)得十分明顯。網友指出,當初正是因為好逸惡勞,李慶春才會選擇學裝神弄鬼的伎倆行騙,以至使自己入獄;在其后來的逃犯生涯中,他沒有像人們印象中大多數(shù)逃犯那樣在地下工廠打黑工,而是常年流浪或寄居在收容所,歸根結底也是懶在作祟;就連最后的自首,也不過是因為他逐漸年邁,失去了繼續(xù)漂泊的身體本錢而已。
對于外界的這種質疑,沈亮表示:“就法律的角度而言,我們對李慶春的自首一定要持肯定態(tài)度。但并不否認,目前社會上確實存在部分生活在底層的人士,將監(jiān)獄當成了一個免費提供食宿的寄居地。這就變成了一個很危險的信號,如果這樣的事情被拿來過分炒作,只會引起更多的人爭相效法,以犯罪的形式為自己解決食宿問題,從而給社會增加更多的不安定因素。”
沈亮告訴記者,作為一名刑法專家,在工作中確實接觸過類似案例,有的犯人在服刑期滿被釋放后住進養(yǎng)老院,不久就表示養(yǎng)老院的環(huán)境不如監(jiān)獄。也有上了年紀的老人,以故意觸犯法律的形式,希望在監(jiān)獄中為自己找到一個養(yǎng)老的處所。
沈亮告訴記者,在閱讀關于李慶春自首事件的相關報道時,他發(fā)現(xiàn)幾乎有一半的網友都在評論中表示:“既然監(jiān)獄條件這么好,以后我也去監(jiān)獄養(yǎng)老?!惫裰栽诳戳诉@條新聞后有這種反應,不管是不是開玩笑,都說明了“這些年我國在監(jiān)獄的建設和管理,及對待犯人的態(tài)度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也符合和諧社會的根本內涵。但另一方面,社會的文明程度應該是總體上的向上發(fā)展,如果監(jiān)獄條件好,那么我們其他守法公民的生活水準應該是達到更高水平,我們應該將更多的社會資源投入到社會養(yǎng)老機構及其他方面,不忽略大多數(shù)遵紀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保ㄓ浾?nbsp;王若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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