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馬路是玩耍籃球的地方么?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不管小杰是何原因致使籃球掉落馬路,他都對馬路行駛車流的安全造成了威脅。
2016年1月9日下午1時左右,浙江省溫州市市區(qū)小南門雙蓮橋附近出現(xiàn)驚人一幕:一名10歲男孩小杰(化名)竟然攔下了一輛行駛過程中的公交車,起因是小杰的籃球被公交車壓壞。(1月11日 中華網(wǎng))
筆者在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看到很多網(wǎng)友評論這個名為小杰的男孩很有維權(quán)意識,因為他懂得去維護自己的利益。但在這眾多的稱贊中,大家好像下意識的忽視了一件事,那就是:籃球究竟是在哪里被壓壞的。
讓我們重溫一下“事故”發(fā)生始末,1月9日是周六,不用上課的小杰帶著他“心愛”的籃球走在雙蓮橋附近,籃球一時不慎落入馬路中,碰巧被行駛的公交車壓壞,于是“勇敢的”小杰攔下了公交車,維護了自己的利益,讓公交車司機賠償了籃球。
10歲小孩居然有勇氣攔公交維護自己的利益,是不是很正能量?是不是該給他一朵小紅花,一個大寫的贊?錯!筆者在這件事中看到的是社會對孩童的放縱,看到的是孩子安全意識的匱乏和對于小孩的教育所必須的反思!
縱觀整個事件的始末,公交車司機錯了么?他錯了,他就不應(yīng)該賠償,他面對小杰的拳打腳踢,就應(yīng)該及時報警或者通知小杰的父母進行責罰教育,而不是“姑息養(yǎng)奸,息事寧人”。
馬路是玩?;@球的地方么?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不管小杰是何原因致使籃球掉落馬路,他都對馬路行駛車流的安全造成了威脅,即使一個行人、一輛機車因為這個籃球而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都是不堪設(shè)想的。而小杰接下來攔停公交車的舉措,更是對其自身和全車乘客生命安全的極大不負責!
筆者很慶幸,在這個“事故”中無人因此受傷,不,或者受傷的只有司機一人。面對小杰的“拳打腳踢”,抱著息事寧人的司機賠償了籃球,而得償所愿的小杰,如果再一次發(fā)生同樣的事,還會那么幸運么?
司機為何賠錢?因為攔車的是一個年僅10歲的小男孩,面對小男孩的拳打腳踢,他只能無奈賠償,如果換成攔車的是一個成年人,司機估計早就報警,讓其接收處罰教育了吧。
而這正是揭示了如今社會對孩童的縱容,這跟“法不責老、法不責眾”同出一格。只因他是小孩,所以他丟籃球到馬路上沒有錯,即使這對行人車輛造成威脅;只因他是小孩,所以他就能不管不顧,直接攔停公交要求賠償;只因他是小孩,大家只看到他攔公交車維護自己利益的勇氣,而忽略了他安全意識是多么匱乏。
在這件“事故”中,我們應(yīng)該反思,對于孩童,我們是不是過于縱容?對于孩童的安全教育,我們是不是做的還不足夠?對于孩童的監(jiān)管,我們是不是做的還不到位?
十歲小孩攔停公交的背后,是我們教育和監(jiān)管的不到位,是社會對“法不責幼”的縱容和忽視。我們需要反思,我們必須反思,因為不是每一次都會這么僥幸,因為在這背后,我們需要努力和改進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呂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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