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反腐高壓態(tài)勢的今天,“打虎”、“拍蒼蠅”已經不足為奇,現在又出現了腐敗新詞“蚊子腐敗”。
節(jié)日期間,河南省平頂山一村會計代表村兩委慰問一戶貧困群眾,趁人不注意將200元慰問金中的100元據為己有。100元錢甚至不夠一餐飯錢,但侵害的卻是弱勢群體的利益。(12月1日中國新聞網)
在反腐高壓態(tài)勢的今天,“打虎”、“拍蒼蠅”已經不足為奇,現在又出現了腐敗新詞“蚊子腐敗”。為何叫“蚊子”?因為他所涉及的腐敗金額很少,比如,像河南省平頂山一村會計利用職務之便將100元慰問金據為己有。相比其他的腐敗案件,這100元就只算得上“蚊子”。
對于一般的群眾來說,100元或許無關緊要,但對于困難群眾來說,100元可能是雪中送炭,也是黨和政府的關心。試想,會計在張三身上截留100元,李四身上貪污100元,一年下來,農村那么多的慰問金,加起來,“蚊子”也會養(yǎng)成“蒼蠅”,還有可能變成“老虎”?!跋N蟻之穴潰千里之堤”,就算是“蚊子”,也得讓它無“生存之機”。
對于這樣的小“蚊子”,如果單靠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調查,恐怕效果不那么理想,一方面涉及金額小,群眾監(jiān)督舉報意識差,紀檢部門不容易發(fā)現苗頭;另一方面,紀檢部門“打虎”、“拍蒼蠅”的任務也很艱巨。筆者認為,杜絕“蚊子腐敗”,更多的要靠職能部門自身把工作做實、做細,把“公開”作為最好的“防腐劑”。
試想,河南省平頂山某村如果把慰問金和慰問對象都公開了,那位會計還有機會將100元據為己有嗎?如果全村群眾都知道慰問情況,就算會計有心,恐怕也沒有機會去做。其實,公開基層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但很多干部卻把他忽略掉了。很多腐敗問題的滋生就是因為不公開、不透明而讓“有心之人”有機可乘。
公開保障的是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是預防腐敗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環(huán)。尤其是在農村基層,工作繁、雜,錢財涉及群眾廣、金額少的情況,更應該把公開做實、做細,給基層干部形成壓力,讓群眾監(jiān)督自己的“小錢”,從源頭上杜絕“蚊子腐敗”。(胡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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