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zhí)行新標準,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的住宿標準最高為1100元,較原標準提高300元;其他省份住宿標準則為800元或900元。此外,部級以下干部的住宿費標準也根據(jù)城市不同有所提高。財政部在回應為何時隔兩年后提高住宿標準時表示,這是根據(jù)各地賓館飯店價格變動、實際工作需要等因素作出的決定。
有些人對住宿費標準提高不理解——這不是財政又要多掏錢了嗎?但實際上,這其實是把原來“低標準之外想辦法”納入了更合理的標準之內(nèi),大家都知道,明面上的事情更容易規(guī)范和管理,從財政支出的角度來說,其實也更容易控制。
核心的問題是,原來的住宿費標準確實已經(jīng)與市場有些脫節(jié),執(zhí)行起來與現(xiàn)實情況有出入。比如按照原先的標準,處級干部在北京這樣的城市住宿標準是350元一晚,大家都知道,按照現(xiàn)在的物價水平,這個價格很難找到合適的賓館酒店,最后的結(jié)果就是要么大家不愿出差,要么就弄虛作假,把住宿費用算在其他費用中報銷。前者,會影響正常的公務活動,后者,弄虛作假的住宿費很難控制,財政上的節(jié)約費用就無從談起。
現(xiàn)在提高了標準,與市場價格更合理地接軌,一方面有利于標準的執(zhí)行,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控制整體住宿費用。
住宿費標準并不是定得越低越好,還要看市場的情況,要有可行性。通過提高標準,把原來暗地里的弄虛作假放到明面上來管理,沒什么不好,這也是實事求是。當然,前提是還要配套健全住宿費報銷管理機制,杜絕一些人“標準提高了繼續(xù)弄虛作假”的可能性。比如說有些人讓下級單位付住宿費,自己再找票回去報銷,這種情況就要堅決杜絕。怎么辦呢?一些地方推行的公務卡就很有效,住宿費必須通過公務卡結(jié)算,報銷時光有發(fā)票還不行,必須要有公務卡在賓館飯店的消費紀錄,至于用其他發(fā)票沖抵住宿費,就更要一概禁止。這樣一來,漏洞就堵上了,想要吃住宿費的就無從下手了。
住宿費報銷上出現(xiàn)的種種弄虛作假情況,恰恰說明以前的管理上還有漏洞。人們?nèi)缃耜P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調(diào)整,說到底,最大的擔心是財政經(jīng)費被一些人變相揣進自己腰包,這其實也是在提醒負責費用報銷的部門,要更嚴格地執(zhí)行報銷規(guī)定,也要多想想辦法,堵住那些原來報銷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換句話說,住宿費用標準提高了,管理住宿費用的手段也要跟著提高標準。(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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