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連續(xù)違反交通法規(guī),示范效應極不好。希望韓紅以后能用對法律的尊重、遵守來表達最真誠的歉意。
8月3日,歌手韓紅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當場查獲,并被依法處以5000元罰款,移交所在單位進一步處理。4日凌晨,韓紅在其實名認證微博上致歉,稱愿意接受相關部門的一切處罰。
歌手韓紅熱衷于公益事業(yè),在圈內(nèi)、圈外名聲一直都非常不錯。然而,本次挪用牌照,卻并不是愛惜羽毛的表現(xiàn),因為守法是公眾對明星的最低要求。
挪用牌照,相對于闖紅燈、開車打電話,是較為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還需指出,近日,曾有網(wǎng)友爆料稱,韓紅在北京西北四環(huán)開無牌照跑車,并同時打電話。韓紅微博承認“因為趕著拍宣傳片,途中接電話”,還稱該車有臨時牌照。公眾人物連續(xù)違反交通法規(guī),示范效應無疑是極不好的。
在理論上,韓紅還可能面臨一定的民事責任。因為作為公眾人物,有諸多商家因其良好形象請其代言,而不守法自然將對形象產(chǎn)生一定的損害。因此,商家有權利請求減少代言費甚至取消代言關系。
明星等公眾人物具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和深遠的社會影響力,這給他們帶來了一系列優(yōu)勢和利益。與之對應,他們具有更高的違法成本,同時,也有責任傳導正確的價值觀,應當注重言行對社會的影響,成為遵紀守法的楷模。
因此,公眾不僅希望韓紅能夠在該事件中,誠實地直面過去的錯誤,該坦誠的坦誠,該學習的學習,該考試的考試,并以今后對法律的尊重、遵守來表達最真誠的歉意,更期望其他公眾人物能夠引以為鑒,愛惜自己的羽毛,深刻認識到,守法遠比道歉重要。
(舒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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