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期間,因主動公開個人公務用車車號引來越級配“專車”質(zhì)疑,云南省紅河自治州宣傳部部長伍皓又一次成為話題人物。
日前,伍皓接受媒體采訪,就公車話題作出全面回應,而其中“微改革”、正省部級以下一律取消公車不現(xiàn)實的說法掀起了新一輪的討論。
伍皓所提的微改革,針對現(xiàn)實中大家都司空見慣但卻是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最現(xiàn)實、最直接的問題,它要求從細節(jié)、細微出發(fā),通過微小領(lǐng)域的改革,解決與老百姓密切相關(guān)的問題。應當說,這不失為一條可取的改革路徑。
然而,不少人提出異議。他們認為,微改革不能替代宏觀改革,改革與否、改革的成敗,只取決于有沒有頂層設(shè)計層面的制度改革。
微改革、制度改革不能兩相替代,這點毋庸置疑,但如果站在不同出發(fā)點,主張一種改革方式,排斥另一種方式,實際上違背了改革的目的。不過,伍皓與網(wǎng)友觀點間的某種“沖突”,恰恰表明,在改革問題上,官員系統(tǒng)與民間存在一定程度的認知對立傾向。
伍皓的微改革一說里,既有小處著眼的建設(shè)性理念,也有與激進改革作切割的明確意圖??墒?,此處的激進改革該作何理解?
拿正省部級以下一律取消公車不現(xiàn)實來說,依伍皓的看法,激進改革就是非要一步到位,不能接受從公車車牌開始的微改革,其結(jié)果會欲速則不達,這些在很多運動式改革中已有體現(xiàn)。在這個語境下,制度改革可能被歸為理想化的激進改革。事實并不如此。
制度改革面對的是歷史沉積下來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嚴重程度和改革難度都非同一般,也是通常所說的深水區(qū)、硬骨頭。對于它們,唯有當斷則斷,才會有所收效。假如以不激進、不冒進、不急于求成為由,有可能不是警示了激進,而是延緩了改革。
另一方面,民間對制度改革的呼喚,時常帶有立竿見影、藥到病除的寄望。可客觀地看,任何改革都需要經(jīng)歷一段過渡期,難以在短時間達到最佳效果。理想與現(xiàn)實的差距,很容易讓權(quán)力系統(tǒng)所作的改革努力,得不到民間的積極回應,局部微改革受“冷遇”即為一例。
本質(zhì)上,微改革和制度改革沒有孰重孰輕可言,只要是動真格的改革,就是在解決現(xiàn)實問題。改革開放以來發(fā)生在中國大地的改革,既有頂層設(shè)計意義的“抓大”,也不乏地方探索性的“放小”,并沒有嚴格區(qū)分是小改革好,還是大改革好。出現(xiàn)改革方式上的分歧,其實指向了改革不到位的問題。
一些地方,微改革的探索、嘗試不少,但也有很多是停留在解決雞毛蒜皮的小問題,沒有看到牽制改革的深層問題,使得改革常有,問題卻周而復始。一些制度改革,往往還是在原有框架上做文章,部門拆分重組、法律規(guī)章疊床架屋,表面上變化大,實則無所建樹,改來改去又走回老路。這樣的改革都算不上真改革。
真正的改革,必須緊抓權(quán)力問題的總線。無論是微改革,還是制度改革,不抓住這點,都可能形成落差。(付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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